【独家】检察总长批司改作秀 “已定案还要玩吗?”
2017年02月19日20:54
司改国是会议委员名单出炉引发各界批评,甚至质疑黑箱作业,连检察总长兼检察官改革
协会理事长颜大和接受《苹果》专访表示,他“无言又无奈”,因为这次司法改革跟一例
一休、年金改革一样,早就已经腹案了,且名单中除了票选的委员没办法动手脚之外,其
余到底从哪里来的?何况票选委员也没有被征询意愿分配到适当组别,而讨论议题号称蒐
集自各方意见,但“真的是那么一回事吗?”
颜大和表示,像司法官学院院长蔡碧玉,应该将他分配到第四组“参与、透明、亲近的司
法”,就法律人的养成、考选、专业训练等,提出她的所学专长,但筹备委员会却将他分
到其他组,而前大法官许玉秀原本在某一组,也被硬分到别组去,就连法务部、司法院推
荐的委员,也没有按照他们的专长排定组别,至于那些不晓得怎么冒出来的,就安插在各
组。
为什么会这么做?颜大和质疑:“这很显然就是绑议题、绑人,如果遇到没有办法控制的
人,就把他放到他不专擅的组别,讲得白一点,选出来的他们没办法,至于司法院长提到
要找理念一致的人,哪岂不成了一言堂,还有什么好改革的?就是要各行各业不同意见,
让大家来整合、沟通,如果理念一致,还需要倾听各界声音,还需要开会吗?”
颜大和不讳言:“细观这次司法改革,很多议题都是在做秀,很多事情其实各部会可以先
做,真正的司改,应该是拟定国家的司法制度,规画出一个可长可久、受到人民信赖的制
度,如果不谈制度谈人,认为人民对于司法无感都是司法官造成的,那还不简单,做好司
法官的退场机制,严格淘汰掉不适任的法官,跟本不需要大费周章。”
颜大和举例,就像检察总长有检察一体,表面上说可以指挥,但检察总长没有检察行政权
,它是设置在高检署,犹如法院的司法行政监督权是在高院,这有没有道理?当时制定这
个制度的《法院组织法》是在大陆,当时因为最高法官检察署如果要他管理35个省,因为
辐员过大,有时鞭长莫及,所以才会授权给二审,但是如今在台湾,还需要这样吗,这个
制度是否有必要检讨改进?
此外,颜大和还举非常上诉为例,认为是否需要因为最高法院不同庭的法律见解不一,利
用非常上诉来寻求统一的见解,其实这真的很有争议,因为不能因为法律见解不同就提非
常上诉,至于适用法律的错误的问题,基本上都是事实审的认定做基础,读过法律的人,
有实务经验,怎么可能会发生法律适用错误,至于非常上诉常看到是否为累犯的问题,则
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数学的问题。
最后颜大和说,像现在一审检察官案件量负担过重,引起一连串的连锁效应,不仅会影响
办案品质,也会造成民众对司法的不信赖,这个问题是制度上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像德国
,最高检察官负责国家安全、恐怖攻击等重大事件,二审则负责侦办重大的贪污案件,一
审则处理一般普通的案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仿效,以减少一审的讼源,让检察官办案能
够更精致,这不是才会让民众更有感。(吕志明/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19/1059352/
5.备注:
半斤八两
不过倒是说对一件事: 开会就是作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