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国道33死善后求偿 有家属提议请求国赔

楼主: doggy1985 (火锅人)   2017-02-18 13:30:59
※ 引述《realfool (也无风雨也无晴。)》之铭言:
: 各位版友好,我是罹难者家属,我的母亲在这次车祸丧生了。关于国赔的议题,单纯是领
: 队太太的意见,并不能代表全体家属的意见。简单跟大家澄清一下,谢谢大家的关心。

单纯只是提供意见
要申请国赔
成立的条件前提是公务员有疏失
在此一事件
除非发生

监理机关验车不实

高速公路设计不良

高速公路养护出包
这才有机会获得国赔
但依照我对高公局的了解
后面两项问题很难成立
但也不是没有机会
之前提过
我很久以前玩过道路交通标案
其中有一次是剪彩王还在桃园县
台北县还没升格之前
某公所趁著LED照明刚开始有补贴政策的时候
开了一个自行车道照明系统案
我公司是去参加设计标
没有拿到案子
但我师父还是很鸡婆的在设计图说出来后
跟公所承办沟通说
得标设计者所安排的设备有一项会出问题
漏电断路器
他说根据台电巴拉巴拉的某规则
应该提高至多少规格才对
偏偏这个承办不只有听没有懂
还拒绝我师父的修正建议
果然
整条自行车步道完工后
电死人了
这个死者的家属如果知道事情真相
恐怕会更怨恨这公所吧
当初这件事发生后
都推给施工厂商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
一开始就设计不良 要提高规格才能避免
万分之一的风险
而提高规格的钱也不过几千几万而已
所以我现在下雨天打死也不摸路灯的灯柱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17-02-18 13:33:00
你在认真什么啦,反正先放风声,有就全部赚到,没有就是个人行为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   2017-02-18 13:34:00
好认真的火锅人 o_o
作者: sionxp ( )   2017-02-18 13:37:00
你现在才说。被电死的人少拿一份国赔钱
作者: Kazuma0332 (糯米掺黏米)   2017-02-18 13:41:00
不管啦,要不是国家公务员有疏失,会让吃人肉的惯老板满街走,脱产迅速又有效率?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7-02-18 13:51:00
我从头到尾都看不到有公务员疏失 如果公务员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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