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添财控马英九诽谤 北检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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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7 10:41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即时报导
前台南市长许添财不满国民党在2010年推出“地方制度法”文宣广告,指他赞成乡镇市民代
表转任区政咨询委员有给职,他控告时任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加重诽谤。台北地检署认为罪嫌
不足,今给予马英九不起诉处分。本案是马英九卸任总统后,遭绿营控告多起司法案件中,
北检今年首度作出的不起诉处分。
国民党在2010年1月播放地方制度法通过时议场实况电视广告,抨击民进党是一个为了刻意
阻挡政府施政,为反对而反对的政党。广告中提及台南市长许添财、台南县长苏焕智赞成乡
镇市代表转任区咨委可领4万5000元。
许添财提告指出,乡镇市民代表可被聘为区政咨询委员,他本人从未提出可支领4万5000元
一事。
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地制法属于可受公评之事,2010年12月21日以罪嫌不足将金溥聪不
起诉;另马英九因系总统,不受刑事追诉,故予签结。
北检在马英九去年卸任后,将此案重新分案侦办。检方认为,国民党的广告内容,是引述媒
体报导,并非出于凭空捏造,且地方制度法修正及改革,事涉政府组织架构变更,属于可受
公评之公益事项,因此将马英九不起诉。
此外,许添财控告前国民党祕书长金溥聪加重诽谤部分,今已获不起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