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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罚单判图利罪 民进党议员林武忠丧失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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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籍高雄市议员林武忠,被控处理选民交通罚单,依图利罪起诉,法院审理时,林辩
称做选民服务,一度被采信,多次判无罪,但案件更审时逆转;更四审认为林涉贪污图利
罪,判林有期徒刑1年6月,褫夺公权2年,缓刑4年,向公库支付8万元,最高法院今天驳
回上诉案,判刑确定,林武忠丧失议员资格。
同案被告林武忠服务处主任李琡如、助理何佳宪、前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队小队长陈博文
、承办警潘玉珍等人,也依图利罪判决有罪,都获缓刑宣告确定。
法院判决理由指出,林武忠担任多年议员,应深知陈情案处理的合法界限,却指示助理使
违规民众逃避处罚,毁弃交通违规的测拍相片,“让公权力被特权介入”,不过,念及林
武忠存有特权关说为民众服务的旧思维错误观念而犯案,且情节并非重大,所以予缓刑宣
告。
林武忠2008年被高雄地检署起诉时,检方认定他销单142张,包括闯红灯、超速等,被损
害的罚单金额为6万多元,对林求处7年重刑,确定判决则认定,林武忠仅销单5张,让国
库短少进帐的不法利益为1万1300元。
检方指控,2006年初,林武忠对参加尾牙宴的出租车司机说:“有需要我服务的地方,就
来找我。”有司机问他:“罚单可以办吗?”林武忠答:“假如有就拿来看看”,口耳相
传,自此便不时有民众到林的服务处请托处理交通违规的事,林受理后向交通队反映,员
警即将已拍摄的违规照片以碎纸机销毁,不开罚单。
检方2007年侦查另起刑案,监听察觉有异,分案侦查、搜索,在林武忠服务处查扣“林武
忠议员服务卡”等证物,服务卡中记有处理交通违规等服务事项的证据,进一步查出林从
2006年起处理超过百件交通违规案,有1件是林武忠老婆开车红灯右转的违规照片,林也
要求交通大队从一叠取缔照片中抽出、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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