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邱太三助新潮流牵制陈其迈?刘世芳:这样

楼主: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7-02-15 13:56:30
※ 引述《Lampaininder ( )》之铭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25007 三立新闻
: 邱太三助新潮流牵制陈其迈?刘世芳:这样阿扁早就出来了
: 2017/02/15 09:56:00
: 记者张之谦/台北报导
: 民进党高雄市长党内初选竞争激烈,包含立委陈其迈、刘世芳、林岱桦、管碧玲、赵天麟
: 等人都表态参选,外界传言新潮流为了打击民调第一的陈其迈,将透过法务部长邱太三向
: 陈其迈服刑中的父亲陈哲男施压。对此刘世芳表示,这真的想太远了,如果邱太三有这种
: 权力的话,前总统陈水扁早就出来“趴趴走”了。
: 由于陈其迈的父亲陈哲男目前正在服刑,还剩一年就可以申请假释,因此就有传言指出,
: 新潮流的邱太三可以借由“要不要假释陈哲男”来牵制陈其迈。对于这个说法,刘世芳今
: (15)日接受《蔻蔻早餐》节目专访时表示,这个真想太远了,很扯。
: 刘世芳说,如果邱太三真的有权力决定谁可不可以假释,那陈水扁现在就不会只能保外就
: 医,而是在高雄“趴趴走”了,整个体系有很多人在看,包括矫正单位、监察委员等等,
: 会有这样的说法真的想太多了。
中国民国刑法 第77条 假释
受徒刑之执行而有悛悔实据者,无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
之二,由监狱报请法务部,得许假释出狱。
法务部矫饰署新闻稿 资料发布日期:104/07/21
http://www.mjac.moj.gov.tw/ct.asp?xItem=397730&ctNode=30058&mp=801
针对报载假释审查无标准一事,法务部矫正署说明回应如下:
一、为周延假释审核机制,使审查委员得于有限时间内,作更正确、精准之判断,法务部
广纳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意见后,制订以“犯行情节”、“犯后表现”(含在监行状)
及“再犯风险”(含前科纪录)等假释审核参考原则,供各监狱假释审查委员参用,使假
释之审查标准更臻明确。
二、上述参考原则采“宽严并进”之假释政策,针对情节重大、犯行复杂、前科累累或难
以矫治之受刑人,采严谨审慎之标准办理;然对于情状轻微、动机可悯、犯后表现良好及
显无再犯之虞者,则由务实从宽之方向考量;亦即对于“能改、会改、愿意改”之受刑人
,给予假释之机会;“不能改、不会改、不愿意改”者,则从严审核,以符合社会大众对
公平正义之期待,并达防卫社会安全之功效。
三、至于上述参考原则仅列出参考项目未细列更具体之内容,乃因各案状况不同,参考因
素皆无法量化为数值,例如是否悛悔有据,不可能简单的以有无道歉、赔偿等作为依据,
这些外在行为都可能作假,必须综合全部表现加以研判。故个别案件仍须以人之智慧审酌
评量。监狱延聘过半数之心理、教育、社会、法律、犯罪、监狱学等领域之学者专家及社
会公正人士为民间委员,参与审查,已尽力在目前之机制下,作到客观公正。报载所谓假
释审查无标准云云,与上述假释政策及处理原则,尚有不符,特予澄清。
民国100年1月1后新法实施后,新的法务部假释审查委员会设置要点,待查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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