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icgreet (grant)》之铭言:
: : 一日游行程,导致当天肇事驾驶工时长达14小时,公路总局官员表示,依据
: ^^^^^^^^^^^^
: : 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与劳基法相关规定,公路驾驶10小时的法定工时,
: : 是指“手握方向盘的时间”,该名驾驶是否有超时,必须调阅行车记录器判断。
: 虽然这句话真的很智障
: 但是这种不具名的发言 还是希望知道是哪个天才说的
: 如果民进党不愿意找出来
: 那这条就永远揹著吧
阿是有说错喔
如果载乘客到定点之后休息也算工时
那远的景点不就永远无解?
你想带两个司机去也不行
因为司机no.2坐车过去的那个
也在算工时
然后到景点之后两个工时一起到了
这样难道才合理?
更别说要是过夜的
是连在房间睡觉一起算工时腻?
虽然回的的时间点很烂 不得民心
阿工时是算手握方向盘的时间到底哪里有问题?有没有人指教一下?
如果照乡民的想法
是不是我在单位备勤的时间全部算工时阿
虽然我在房间睡觉
但也是算工时腻?
那我真的天天工作16小了喔?
排班有问题该检讨的是
司机开车与开车之间有没有真正休息到
出团一次跟下一次之间 有没有超过一定的时间 让人可以好好的休息放松
比如说出这种远的景点一次
下一次至少要48小时以后才能再开车
这才对吧?
一直鬼打墙说公路总局回应很扯 很烂
是不是哪里搞错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