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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台电规画卅五亿元给设置核废料“中继站”的地方政府作为回馈与补偿金,到时现存放在
兰屿的十万桶低放射性核废料将全数搬离,回馈金也一并取消,但兰屿居民表示,支持早
日搬走核废料,但已污染的土地,台电须补偿兰屿人。
台电表示,现在原则上每三年提供一次回馈金给兰屿乡公所,有时还要重新协商土地租金
。未来核废料集中贮存在无人岛上,虽然桶数增加至六十万桶,回馈金会随之增加,但因
位于无人岛,回馈金计算方式也与兰屿不同。
民国七十年成立的兰屿低阶核废料贮存场占地十二公顷,共有廿三座贮存壕沟,可存放十
三万三千七百廿八桶包括国内核一、核二、核三、各医疗院所与大学的低放射性废弃物。
随着岛上反核,民国八十五年不再运入核废料,过去卅六年约十万桶核废料,就埋在兰屿
贮存场地下三公尺、地上一点五公尺的壕沟里。过去廿余年,台电共付给兰屿廿一亿回馈
金。
兰屿乡长夏曼.迦拉牧表示,为了兰屿人的健康,希望台电把所有核废料搬走,愈快愈好
,“但再快也得十来年,只要岛上还有核废料,台电就得补偿兰屿人。”
兰屿乡民希婻说,核废料放在兰屿多年,大片土地已被污染,台电不能说走就走,要给予
兰屿必要的赔偿,“至少也要把已污染的土地回复吧”,让贮存场土地可以再利用,可以
耕作。
核废料走了钱还是要留下来
这好像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