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分享“台湾好看的制服”美照 网媒引用挨告不起诉
〔记者黄捷/台北报导〕
网络媒体“必POTV”去年5月报导“台湾最好看的制服”专题,引用网友分享各高校正妹
穿制服的美照,其中包含江姓摄影师的作品2张,江认为著作权受侵害提告,但士林地检
署认为,媒体为报导引用已公开发表的著作,并有注明出处,难认有侵犯著作权意图,处
分不起诉。
“必POTV”去年5月3日以“重回我的少女时代!‘台湾最好看的制服’排名掀热议”为题
,先以电视新闻“破天荒!学生为制服操刀设计票选”破题,再整理批踢踢实业坊《Wome
nTalk》版文章“台湾好看的制服”中,乡民分享的各校制服美照,做成专题报导。
检方侦讯时,“必POTV”苏姓经理否认犯行,辩称负责该专题的记者在PTT上发现很多网
友在讨论校服问题,认为这题目是可报导的题材,所以撷录一些照片作报导资料,照片并
无用于其他商业行为,因照片是网友分享,不知道原始创作人及出处,但有注明取自PTT
网站。
检察官认为,该报导引用的制服照片,都是网友自行上传的公开照片,“必POTV”又是以
报导新闻、时事为业,报导引用公开发表之著作,难认主观上有违反著作权法之犯意,罪
嫌不足,因此不予起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6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