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分饰两角性侵女房仲 判刑4年10月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11日电)廖姓男子觊觎年轻女房仲小妮(化名)美色,一人分饰
房仲和亿万富翁,诱骗小妮性侵。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依强制猥亵等罪,判廖男有期徒
刑4年10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体重破百的廖男,民国104年4月与朋友聚餐时认识小妮;廖男得知小妮业绩
不好,事后假扮另一名女房仲,传短信向小妮宣称,要介绍一名身价破亿元的富翁给她。
廖男顺利约出小妮后,她发现双方早已认识,并坐上廖的车子,带他去看房地;在途中,
廖男于车上借机强行抚摸小妮胸部,并说会给她一张“中了新台币1000万元的统一发票”
。
两天后,廖男不断传短信骚扰小妮,双方再度碰面希望把事情讲清楚;小妮上车后,廖男
恐吓她会将此事告知其男友,并把人载到汽车旅馆后,强脱被害人衣物,以手指性侵得逞
。
小妮事后报警,廖男遭警方逮捕移送法办,被检察官起诉。一审法院判处廖男有期徒刑4
年10个月。案件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男子坦承袭胸、否认性侵。
经过法官讯问后,廖男又不否认以手指性侵女子,认定他性侵部分也有罪,因此依强制猥
亵、强制性交两罪,分别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与4年2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全案还可再上诉。10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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