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母亲重男轻女要她放弃继承!吕秋远:就签吧

楼主: gnest (海邊漂來的鳥巢)   2017-02-11 11:26:59
“律师,我爸爸已经过世,妈妈最近病重,平常都是我在照顾她。但是她最近提出一个要求
,要我承诺抛弃继承。她的意思是,女孩子不可以继承家里的不动产,她会另外给我一百万
元,然后我当场写下抛弃继承的承诺。我可以不要她的任何财产,但是我觉得她这么做让我
很伤心,因为弟弟从来就没有关心过妈妈的病情,我知道你说过,‘朕没给的,你不能要’
,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应该要怎么办?”
这位水水,关于继承的事情,我们确实要尊重老人家的意愿。
如果老人家想要给谁,那是她的自由。可是,哥讲的不是钱,哥讲的是感觉。她要你抛弃
继承,这就让我很不开心了,关于她的个人财产,她当然可以事先赠与给你弟弟,但是当这
些财产变遗产,她还想管这么多,这也未免管太多。我的意思是,如果她真的想要自由处分
自己的财产,那就现在赠与给你弟弟,你这时候不应该有意见,毕竟她开心就好,反正后果
自己承担。但是有些人,就是很不负责任的,在生前不敢处理,却是把身后事通通交给在世
的人到法院争执。所以,我给你的建议是这样:你就同意母亲,现在签署抛弃继承的书面同
意书。为什么?因为生前抛弃继承无效。“那一百万呢?”“本宫就收下了。”你可以理解
吗?一个人还没死之前,没有盖棺论定,法律是不容许继承人抛弃继承的。所以你可以大方
的签署,表示你对于母亲的一片赤胆忠心,让她可以安心养病,而且不会对你有任何怨恨,
觉得你是孝女。最重要的是,她就不会在生前把财产赠与给你弟弟了,因为你已经抛弃继承
。但是,这是无效的。所以一旦母亲不幸含笑九泉,你是可以大方的跟弟弟说,这一半是我
的,我可以考虑送给你,也可以不给你,现在总算轮到你说,本宫没给的,你不能要。这个
爽度,其实是很高的。然后,这位水水,你希望我公开的把这件事情提供当作警世小故事,
我相信会有很多人感谢你的,祝福你。最后我得说,遗产这种事,不要搞什么男女不平等,
当你老去,照顾你的人,大部分都是你女儿,许多儿子或许会叫媳妇帮忙,只有一部分会自
己亲自照顾,也就是说,真正照顾你的人,不见得是那个儿子。你的财产,辛苦一辈子,是
用来让自己快活,不是用来变成遗产以后,让儿女去诉讼的。还没死就叫女儿抛弃继承,这
更是晚年的忌讳,不要诅咒自己是比较好的。
母亲重男轻女要她放弃继承!吕秋远:就签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210/1053148/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2-11 11:27:00
排版
作者: ppptttqaz   2017-02-11 11:28:00
dcard?
作者: kenet2 (如释重负~~~~)   2017-02-11 11:28:00
这招真的很强啊~
作者: calvin00300   2017-02-11 11:28:00
超爽der 可以拿一百万又可以分不动产
作者: freshbanana (新鲜香蕉)   2017-02-11 11:28:00
赠与给儿子,女儿分毛
作者: sixf0ld (coldrain)   2017-02-11 11:29:00
哈哈老人家很喜欢叫人签一些没有法律效力的东西
作者: Bihrava (bihrava)   2017-02-11 11:29:00
原来有这招
作者: teddy72 ( )   2017-02-11 11:30:00
长知识了
作者: zxciop741 (头比哑铃硬)   2017-02-11 11:30:00
是没错啊 干嘛不先赠与给儿子?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2-11 11:30:00
老人的钱想给谁就给谁
作者: cp296633 (Joey)   2017-02-11 11:32:00
直接立遗属超过特留分的让妳拿不到就好 傻傻的
作者: wbreeze (wbreeze)   2017-02-11 11:32:00
长知识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2-11 11:33:00
100万会有不当得利的问题吧
作者: judogirl (想不出来)   2017-02-11 11:33:00
这招不错
作者: just206 (喇吧道)   2017-02-11 11:34:00
法律是给董法的人玩的
作者: alkahest (==â•­(′▽`)╯==)   2017-02-11 11:34:00
XDDDD
作者: love1987817   2017-02-11 11:35:00
实用篇
作者: alkahest (==â•­(′▽`)╯==)   2017-02-11 11:35:00
因为怕先赠与给儿子就没人照顾她了吧
作者: foolsmate ((我是小芭!))   2017-02-11 11:35:00
长知识了=w=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7-02-11 11:35:00
写遗嘱啊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7-02-11 11:36:00
不当得利也要给予人请求啊, 给予人都死了没问题
作者: h8565656p (Ting)   2017-02-11 11:37:00
不要,给我阿
作者: JudgmentLin (奶油马搜)   2017-02-11 11:37:00
我大你一百万
作者: ericsyyang (小唯)   2017-02-11 11:38:00
朕不给的,你不能要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02-11 11:38:00
吕秋远的话可信度先扣50趴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2-11 11:38:00
果然是律师 贼贼的
作者: chrisjeremy (Yomi)   2017-02-11 11:41:00
哦!长知识了!实用XD
作者: batsukirei (凯特)   2017-02-11 11:42:00
实用文
作者: Dialysis (           )   2017-02-11 11:42:00
母亲给女儿100万,不是免税吗? 哪有不当得利?
作者: kobe30418 (谢小笨)   2017-02-11 11:43:00
没教完 要压时间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2-11 11:46:00
女儿放弃继承,母亲才有赠与的意思但放弃继承无效,那赠与也就不成立
作者: outsmart33 (戏言见习生)   2017-02-11 11:47:00
XDDD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2-11 11:47:00
跟税无关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2-11 11:47:00
哈哈,学到一招了
作者: hicjgogogo (CJ)   2017-02-11 11:48:00
生前过户税金比死后税高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7-02-11 11:50:00
因太早赠与,手上没钱不安心啊,多的是把老人钱挖光就不见了<放弃继承无效,那赠与也就不成立>前提是要打很久的官司吧
作者: mudee (毋忘初衷)   2017-02-11 11:52:00
推CD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7-02-11 11:52:00
钱先到手的还是有优势啊 等那儿子来打官司赢了再说啊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2-11 11:52:00
作者: mofe (摸肥)   2017-02-11 11:52:00
实用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7-02-11 11:53:00
上了一课
作者: mudee (毋忘初衷)   2017-02-11 11:55:00
女森没争产是因为不想跟兄弟撕破脸打官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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