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nlinlous (干您老斯)》之铭言:
: 那这样,目前的出租车司机通通加入UBER就好,车还不用先加装无线通讯系统,
: 不用把车烤成黄色...等附加成本,只要一支手机填个资料就好!
其实Uber和出租车确实有很大的不同,不过大部分的网友
分不清楚这些差别,也确实要透过立法才有可能解决这些
问题,看起来台湾还没有准备好面对开放的国际潮流。我
并非说台湾一定要开放Uber,但事实如果将来有一天订定
适合的法律,像是美国Uber、Lyft这些进入市场,消费者
才有办法比价,获得真正的利益。
Uber的真相如下:
这是一个新时代的观念,关系著国家竞争力,是社会进步的象征。共乘增加移动速度、降
低成本,就能创造竞争优势。共乘降低价格、使用方便快速,Save Money, Live Better.
就能将钱和时间用在其他地方,以提高生活品质。更多消费者利用,司机也能从此获益,
特别是偏乡地区。提供时间自由兼职工作,解决贫困家庭经济需求。而使用Ride-Sharing
比Taxi出租车更为安全,不必在街头等车拦车,意味着在司机抵达前都更有保障。且整个
行程位置时间司机资料都被自动记录控管,包括上车地点、目的地,这比随机坐出租车更
有保障,也确保驾驶选择最快路线。
出租车制度缺点在于缺少退场机制,如当司机态度强横恶劣、偏乡喊价、拒载短程、抽烟
、危险驾驶、车况不佳、拒开冷气、宣传推销、疲劳轰炸时,乘客缺乏制衡管道。因此容
易藏污纳垢,不时传出司机乘客冲突斗殴新闻。研究并证实Ride-Sharing降低酒驾发生数
量,保障行人行车安全。美国比较开放,很快就接受这种创新的运输方式。在亚洲地区就
相较困难,有各种各样反对声音,用旧法令侷限新型态产业发展。Uber竞争对象不是计程
车,是其他同类型媒合资源与需求行动平台如Lyft等业者,这是美国竞争力所在。
转载:http://calasf.blogspot.com/2007/05/los-angeles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