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走路工事件 也是二审翻盘
中时电子报 记者林瑞益/综合报导
选举前搞谣言,导致对方落选的最著名案例是2006年高雄市长选举。国民党高雄市
长候选人黄俊英因选前之夜的“走路工”事件,一夕翻盘,最后以1114票的些微差
距败给民进党陈菊。事后证明,所谓走路工事件与黄俊英无关。
黄俊英参选过两次高雄市长,第一次在2002年输给民进党提名的谢长廷。2006年底
,黄俊英再次代表国民党参加高雄市长选举,选情看好。
陈菊阵营在选前最后一夜,突召开“走路工”事件记者会,并张贴“黄俊英贿选抓
到了!”大字报。最后的选举结果,证明两人选票非常接近。
黄俊英选后提出当选无效之诉,高雄地方法院一审时,以陈菊竞选团队于投票前夕
,在证据不足情况下,用“重大突袭性之负面竞选手段”指黄俊英发“走路工”,
以违法方式当选,判决陈菊当选无效。
这是中华民国首次有直辖市长选举结果被法院撤销。但全案到二审时,又撤销一审
判决,陈菊担任高雄市至任期结束。
至于黄俊英团队的走路工事件,经查明是“黄俊英竞选总部云林县后援会”执行长
,因担心造势晚会人数不足,有失面子,托同乡帮忙动员。 发放走路工500元新台
币为古姓男子、蔡姓男子个人犯行,黄俊英本人及总部根本不知情。检察官也只起
诉他们两人违反《选罢法》。
黄俊英后控告陈菊等人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刑法》加重诽谤罪,
雄检于2007年2月裁定被告陈菊、管碧玲、萧裕正、陈其迈等4人不起诉处分。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210000796-2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