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onisy (堂本瓜一)》之铭言:
: 等等,当初的问题点是
: 林若亚用执行业务所得(9A 9B)报税,但是国税局认为是50 薪资
: 而且还公开说,只要是公司帮忙排课,接案,都是算 50薪资
: 不是执行业务所得
: 当年在国税局就吵过了,国税局连帮微软讲研讨会付的钟点费都算薪资
: (我们不是微软员工)
: 所以林若亚的问题一开始和林志玲是一样的,就是她们赚的钱可不可以用
: 执行业务所得报税
: 怎么现在变成不同的描述?
比较令我惊讶的是 名模一年才赚三十万?
换算月薪不到三万ㄟ 这是真得吗?
那一班小模不是赚更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