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
伦敦的街头上有一副很奇异的景象
有一个人在街头上摇著红旗
引导后面一个发出轰鸣声的交通工具
这个新兴的交通工具叫做汽车
当时的汽车是一个很不稳定的机器
而且相对于马车来说也不太安全
英国为此设立了一个法规,叫做<<红旗法案>>
这个法律的规定是这样:
1. 汽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英里/hr
2. 经过城镇时速度得降至2英里/hr
3. 每一辆汽车上最少要有3个驾驶者
4. 其中一个人必须步行在车前50m外利用手上的红旗替汽车开道
这在当时的英国街头上的确解决了不少争端
当时英国乡民的理论是
汽车不能有特权去违法!
汽车也是车,马车也是车
汽车就乖乖的照马车的规定走很难吗?
马车就没这问题,你汽车干嘛就要挑战这些规定!
要找出反对进一步开放汽车的理由很多:
1. 汽车冒出黑烟不优雅影响市容
2. 汽车很吵造成噪音问题
3. 汽车容易抛锚造成交通拥塞
4. 汽车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5. 汽车哪里是什么新产业!明明就可以用马车的!
好吧,英国汽车业者只好乖乖照着这个法令走
结果是什么?
英国身为工业革命最老牌的国家
但是英国汽车业不会去研究怎么跑得更快的车
因为政府规定不行
英国汽车业也没办法造出更多的车
因为汽车在这规定下难以跟马车竞争
后来德国人Karl Friedrich Benz率先设计出世界第一台内燃机汽车
开启了德国汽车王朝
而当时的英国还在忙着跟马车奋斗...
人们从历史学到最重要的教训,就是人类无法从历史中学到任何教训。
Men do not learn much from the lessons of history and that is
the most important of all the lessons of history.
Aldous Hux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