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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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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人肉锁链挡张志军 魏扬等人二审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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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扬当时遭警方以束带逮捕。资料照片
2017年02月09日10:09
黑色岛国青年总召魏扬、赖品妤、拷秋勤乐团DJ陈威仲等8人,被控3年前在新北市乌来区
以铁链捆身结成人肉锁链,企图拦阻国台办主任张志军访台车队,涉犯妨害自由、妨害公
众往来安全等罪嫌。一审认为8人基于公益目的而触法,判8人有罪但免刑,全案上诉后,
高院今上午改判魏扬等人均无罪。
判决指出,事发于2014年6月26日下午接近4时许,魏扬等人在张志军车队将从新店区往乌
来区参加活动前,于唯一道路新乌路4段上以铁链及麻绳綑绑身体,上锁固定在路墩两侧
,再分持“中国凌虐弱势族群少来假扮亲善大使”等标语,用大声公高喊抗议口号,造成
当地人车短暂受阻,随即被警方排除路障及送办。
魏扬等人坚称肉身绑铁链挡路是表达政府应重视民意诉求,是象征性的言论表达,应受《
宪法》言论自由保障。检方认定魏扬等人行为已妨害其他民众行动自由,并危害用路人安
全,将8人一并起诉。
一审认为魏扬等人挡路举动虽为法所不许,但他们身为中华民国公民,关注两岸及国家重
大政策议题,且当时是在太阳花学运发生后的3个月,社会对于两岸服贸争议仍未停歇,
魏扬等人想让中国当局见闻我方民意,出于公益、目的良善。
一审认为,魏扬等人本案历经刑事侦审程序,已付出相当代价,不应多加责难,犯罪情节
又轻微、欠缺矫正必要性,判魏扬等人成立强制罪但免刑,至于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嫌部
分,仅挡路20分钟,尚属短暂,判处无罪。不过魏扬等人上诉主张行动具有公益性,自认
应判全部无罪。(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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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岛青成员以铁链綑身并上锁,形成人肉拒马要阻挡张志军座车。翻摄黑岛青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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