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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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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成本可列举扣除 影响54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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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9 01:56联合报 记者沈婉玉/台北报导
大法官会议昨天做出七四五号解释,综所税薪资扣除额明定法定扣除额上限,违反平等原
则违宪。财政部表示,将依大法官解释,着手检讨,并参考国外作法,调整现行薪资扣除
额定额扣除方式,在两年内完成修法。
资深税务官员指出,未来修法的可能方向,除了让薪资所得者比照执行业务所得,可以列
报必要成本扣除外,也可由财政部订出一定的费用率扣除。
不过,如果要采行定率扣除,必须考虑不同级距是否订出不同费用率,否则所得愈高的人
扣除金额愈高,将引发图利富人的批评。
依据最近一次所得税缴纳统计,薪资所得申报户为五四○万户,薪资所得总缴税金约一七
六○亿元,占整体所得税应缴税金额约四成六。大法官最新解释出炉,五四○万薪资所得
申报户都将受影响。
财政部表示,过去考量一般单纯的上班族保存各项成本凭证不易,因此给予定额免税的薪
资所得特别扣除额,并与物价指数连动调整,让征纳双方都简便;现在大法官解释的重点
在于扣除额设限不公平,未来会研究如何让制度更合理化。
未来不论法怎么修,恐将面临不小的税收损失,但官员表示,这起争议已经上纲到宪法层
次,税损恐怕不是目前要考虑的。此外,官员说,这次释宪案牵动的所得税法改革,应该
会和财政部预计五月提出的税改方案脱钩,避免太过复杂。
财政部官员说,什么是上班族的工作的必要成本费用,难以认定,例如治装、交通、买书
、交际应酬、通讯费、加油费、证照费等内容复杂,界线不明,如何认定是工作必要的支
出?在稽征实务上认定困难,税务稽核成本可能会大幅提高。
官员表示,举极端一点的例子,为了充电、提高工作效率出国旅游,可否列为薪资所得的
课除额?家住高雄,天天坐高铁来回台北上班,可否列入上班必要的成本费用?让天天搭
飞机上下班的富人可无上限扣抵薪资所得是否合理?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0806/2273444
5.备注:
肥宅以后上班吃很贵的炸鸡排跟盐酥鸡还有炸银丝卷可能都可以列入薪资扣除额内唷。
肥宅们的小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