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警察第2次公布检举人的名字并嘲笑

楼主: hjgx (纯真打不赢奸巧)   2017-02-09 00:35:10
: 民众拍照检 02/02 00:22
: → Elias791: 举的法源依据是道交7-1条。而2小时连续举发规定在85-1条 02/02 00:22
: → Elias791: 第2项。看一下这项写什么好吗?他前提是第7-2条,7-2适 02/02 00:22
: → Elias791: 用主体是警察。所以警察到场可依这项2小时连续举发,而 02/02 00:22
: → Elias791: 民众拍照检举是依据7-1条所以不适用85-1第2项的规定,不 02/02 00:22
: → Elias791: 能连续举发。 02/02 00:22
: → Elias791: 解答完毕,
→ op111925: 还遇过白痴员警跟我说同一台车同一违规地点不能连续检举 02/08 16:54
→ op111925: 害我连续好几次检举失败, 后来直接上警政署网站投诉他 02/08 16:54
看来op111925 你是骂到Elias791了
不过学艺不精被骂也是刚好
这位达人4年3.3万件 小胜本人 甘拜下风
且在苗栗平均 1天要找到23件确实有难度 要刻意去找案源
但在新北没任何难度
只要站在新北某些定点 1天 230件都没问题
例如 http://lajicity.blogspot.tw
“蟠桃先生”这个绰号 恐怕是个不太难猜的谜语
苗栗的泄密巡官应该在暖身了
“蟠桃先生”你如果要告巡官 我的状子可以借你抄 加油!
作者: am711206 (阿尔提克斯)   2017-02-09 00:52:00
猜不出来难度应该有比城武高
作者: booker12 (连胜文最棒 加油)   2017-02-09 01:03:00
海山分局巡官吴恺峰2次公布交通违规检举人名字的行为事实!民进党还在包庇?给我出来下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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