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指王鸿薇“帮凶”卖广慈博爱院 公民记者

楼主: RedCarRet (阴骘小人)   2017-02-08 07:59:23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3.完整新闻内文:
指王鸿薇“帮凶”卖广慈博爱院 公民记者判赔
2017-02-07 12:43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报导
笔名“好奇宝宝”的公民记者江若慈,2014年在网络以“王鸿薇帮凶配合政府财团圈广慈
博爱院卖国土”为题发表文章,遭北市议员王鸿薇不满提告求。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江女
身为公民记者,作不实陈述,又没先尽合理查证义务,已侵害王女名誉,应给付1元并在
公视PeoPo公民新闻网站登道歉启事3个月,可上诉。
王鸿薇指控,江女明明有参加“广慈BOT 开发案何去何从”公听会,非常清楚早在2011年
8月间台北市政府即与厂商解约,根本就没有包括标售地上权,移转使用权等标售卖地,
却恶意以“帮凶”、“配合财团”、“圈地”、“卖国土”等字眼下标,当年是市议员选
举年,她是刻意影响选情。
江女辩称,她是评论公共议题,内容是针对那场公听会的公正与公平性、广慈开发案内合
约内容的不合理,所做善意且适当评论,这点在报导内文已有充分证据,不是为了损害王
女名誉才写的。
标题关于“圈广慈博爱院”部分,指王女不准公民记者录音录影,也不准外地人来关心议
题,关于“卖国土”部分,指政府为价值不对称的交易,并非实际上的土地贩售,关于“
帮凶”部分,指王女消极、无能阻止开发弊案。
法院依据北市府专案报告、公听会等资料,查出北市府在2013年6月5日就取回土地,没再
卖出,也没人可配合政府或财团圈地卖国土。可见并没有江女所写的事实存在;江女在刑
案侦查时自承知道北市府与柏德公司已终止契约,表示她刊登此篇标题时明知王女没做那
些事,且那篇标题已让王女社会评价受损,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刑事部分,台湾高等法院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处江女拘役30天确定。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269503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作者: tuboshu   2017-02-08 08:06:00
又一个公民记者,可是是狗荡,要嘘还是要推!!??!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7-02-08 08:08:00
没先尽合理查证义务.....现在记者有在做这件事?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见)   2017-02-08 08:09:00
这种判决, 联合重工的编辑竟然还可以没事
作者: shimazu (鬼岛津)   2017-02-08 08:09:00
公民记者的素质和觉青差不多
作者: nerevian (I GET YOU)   2017-02-08 08:09:00
拘役30天+赔偿 觉青应引以为戒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7-02-08 08:18:00
公民记者就是觉青啊洪素珠也自称公民记者 这水准有多高 自己衡量一下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7-02-08 08:37:00
觉青uccu
作者: onixs (遇见未来)   2017-02-08 09:26:00
怎么一大早党工这么多啊!
作者: as7766332211 (ZAZAZU)   2017-02-08 09:33:00
加个恐字 你就可以学狗报记者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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