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 https://goo.gl/O1sLtz
五年级大专院校生最夯的中横健行集合地、台中市救国团团本部,因占用台中市土地45年
未付租金,台中市政府向法院提告,要求拆屋还地,并向救国团求偿民法最高请求不当得
利年限5年的土地租金400余万元。台中地方法院今判决台中市政府一审胜诉,救国团可再
上诉。
台中市救国团总干事王崇伦晚间表示:“将等收到正式判决文后,再与律师讨论是否上诉
,甚至争取继续向市府租用该土地的机会。”
依据法院今晚一审判决,救国团必须根据民法求偿租金最高5年不当得利所得,赔偿台中
市政府共计400万2381元,另对于占用多年的土地也必须依照市府要求“拆屋还地”;但
救国团仍可上诉。
台中市政府晚间则呼吁救国团“不要上诉”,尽速将土地返还市府,以维市有财产权利及
社会的公平正义。
市府表示,原本台中市救国团现在所在地是孔庙明伦堂的预定地,未来如果收回该土地,
将把孔庙与忠烈祠园区做整体规划设计;只是如果救国团拆屋还地,当年大专院校生最热
门的救国团活动集合地点也将从此消失。
台中市政府指出,台中市救国团是在1969年与市府签订台湾省公有土地借用契约,约定借
用期间自1969年5月1日至1971年4月30日共2年,约定租用面积只有1577平方公尺,与法院
实际丈量目前救国团占地面积3292平方公尺有相当大的差距。市府认为,救国团占用台中
市公有土地45年,且获取不当利益所得,所以在2015年底向社团法人中国青年救国团提出
排除侵害的诉讼,要求返还该市有土地,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决市府胜诉。(曾雪蒨/台
中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