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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大专院校生最夯的中横健行集合地、台中市救国团团本部,因占用台中市土地45年
未付租金,台中市政府向法院提告,要求拆屋还地,并向救国团求偿民法最高请求不当得
利年限5年的土地租金400余万元。台中地方法院今判决台中市政府一审胜诉,救国团可再
上诉。
台中市救国团总干事王崇伦晚间表示:“将等收到正式判决文后,再与律师讨论是否上诉
,甚至争取继续向市府租用该土地的机会。”
依据法院今晚一审判决,救国团必须根据民法求偿租金最高5年不当得利所得,赔偿台中
市政府共计400万2381元,另对于占用多年的土地也必须依照市府要求“拆屋还地”;但
救国团仍可上诉。
台中市政府晚间则呼吁救国团“不要上诉”,尽速将土地返还市府,以维市有财产权利及
社会的公平正义。
市府表示,原本台中市救国团现在所在地是孔庙明伦堂的预定地,未来如果收回该土地,
将把孔庙与忠烈祠园区做整体规划设计;只是如果救国团拆屋还地,当年大专院校生最热
门的救国团活动集合地点也将从此消失。
台中市政府指出,台中市救国团是在1969年与市府签订台湾省公有土地借用契约,约定借
用期间自1969年5月1日至1971年4月30日共2年,约定租用面积只有1577平方公尺,与法院
实际丈量目前救国团占地面积3292平方公尺有相当大的差距。市府认为,救国团占用台中
市公有土地45年,且获取不当利益所得,所以在2015年底向社团法人中国青年救国团提出
排除侵害的诉讼,要求返还该市有土地,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决市府胜诉。(曾雪蒨/台
中报导)
作者:
Shiau5566 (妹妹的帥哥哥)
2017-02-06 21:35:00400万 我肛到妳妈认不出你
作者:
m21423 (WSH)
2017-02-06 21:35:00国民党一定要上诉 让资进党好看
作者:
sionxp ( )
2017-02-06 21:35:00说真的 救"国"团 的国是哪国?? 中国 台湾??
作者: CCNK 2017-02-06 21:35:00
也太便宜
作者:
GJman (好人好事代表)
2017-02-06 21:35:00占用台中市土地45年未付租金 哈哈 KMT又来救援DPP了
作者:
cpr104 (羊声咩咩)
2017-02-06 21:36:00干 至少要4亿吧
作者:
sionxp ( )
2017-02-06 21:36:00租45年 才400万 如果台湾都这样 房价一定跌
作者:
GJman (好人好事代表)
2017-02-06 21:37:0045年=540个月=16425天 租霸你看看
作者:
dwk (nice)
2017-02-06 21:37:00四百万太便宜了吧,乱算
作者:
m21423 (WSH)
2017-02-06 21:40:00资进党只会打压国民党 这判决就是活生生的案例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2-06 21:42:00租45年才400万潮爽der
作者:
LaHu (光与影的交错)
2017-02-06 21:47:00看清楚 民法上限5年 判赔一年80万 救国团还是很爽
作者: figgy (*v*) 2017-02-06 21:50:00
占了45年,只要付5年租金…直接用窃占罪起诉了呀!只跟他要租金,太便宜他了!
作者:
msj2287 (路西亚)
2017-02-06 21:51:00才四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