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主动拦查酒驾绩效较高 3警对车祸案动手脚遭判刑1年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警三重分局重阳派出所两名员警巡逻发现车祸,通知同事携带酒测器,吴姓肇
事车主酒测值达0.69;由于巡逻主动拦查酒驾、线上立破的公共危险罪,比起因车祸
发现的酒驾,绩效奖励高出许多,三名员警竟将全案改成员警“主动拦查”,新北地
院审酌3人是绩优员警,没有前科,今天依伪造文书罪将3警分别判处1年徒刑、均缓
刑3年。
判决指出,2014年8月1日晚间9时许,重阳派出所吕姓、林姓员警巡逻经过新北市三
重区集贤路与三信路口,发现吴姓车主开车追撞陈姓车主,通知同事林姓警员携带
酒测器前往,确认吴酒驾、要依公共危险罪移送;至于双方车主因是轻微车祸,自
行达成和解。
员警为了主动拦查酒驾、线上立破公共危险罪的绩效奖励,竟跟吴姓肇事车主商量将
全案改成员警“主动拦查酒驾”;员警跟吴说:“酒驾肇事会被判比较重,建议改
为没有肇事被拦查”,吴同意后,员警便在刑案通报单上大动手脚,顺利取得分局嘉奖。
案经同事检举,检调侦办,法院审理时,三警仅承认客观事实,但均否认有伪造文书
的主观犯意;二位林姓员警辩称他们确实是看到两辆汽车在马路上位置异常,主动上
前拦查,发现有人酒驾,由于现场并没有人受伤,他们便以公共危险罪移送。另一名
吕姓警员则声称后续移送都是另外二人所为,与他无关。
新北地院参考三人在调查局、地检署的供词,以及相关证人证词,认为3警在法院所辩
均是事后卸责之词,均不可采;考量三人素行良好,仅因一时失虑而犯错,所犯情节
也不算严重,且过去办案绩效良好、仍有大好前途,今依触犯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
判3警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2名林姓警员另须缴交公库10万元。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2/2268279
5.备注:
仅承认客观事实,但并没有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