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凤梨酥又办餐会 里长候选人跟椿脚被判刑
2017-02-06 20:54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新北市三重区光华里庄姓里长去年5月初过世,7月底举办补选投票,柯姓妇人有意角逐,
发送凤梨酥礼盒、举办免费餐会,请求选民支持;新北地院今天(6日)依违反公职人员
选举罢免法交付贿赂及不正利益罪,将柯妇及她的任姓女椿脚分别判刑1年10月、1年8月
,缓刑4年、3年,褫夺公权2年、1年。
判决指出,65岁的柯姓妇人在庄姓前里长过世后,有意投入光华里里长补选,动作频频;
她花费9890元订购46盒三重当地知名的“骅珍凤梨酥”,藉里邻长联谊旅游活动等场合,
经由任姓女邻长协助,送给15位里民。
去年5月底,柯妇也假藉里内庙宇“五路财神会”活动名义,在三重“彭园餐厅”办9桌(
一桌价值5500元)请里民吃饭,并在宴席敬酒时和任妇一起逐桌拜票,由任妇开口“拜托
、拜托,请大家支持柯姓候选人”。
新北地检署检察官王筱宁在补选投票前3天发动搜索调查,约谈柯、任2人并声押获准,柯
女最后落选;法院审理时,二人承认犯行,法官认为已见悔意,而本案行贿价值非钜、行
贿对象也不多,依法判刑,均给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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