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ex87957 (黑桃与玫瑰)》之铭言:
: 如果台湾的超商都学美国在柜台底下摆一把散弹枪,这样8+9和抢劫现行犯会不会吓的
不
: 要不要的?
理论上
当每个人都有自卫能力(枪枝)的时候
那么歹徒不管想要做什么都会出现风险
即使歹徒有AK有MP5
在狭窄的超商里面
店员有麦格农手枪或是小口径冲锋枪也已经够用了
绝对有吓阻力
但实际上在台湾
自卫和防卫过当的定义太模糊了
有时候我为了阻止一个歹徒
所以打断他的腿
结果还是防卫过当......那我自卫干嘛?
没有杀死目标,却还是防卫过当
这种判例在台湾并不少见
警察都会被这样判刑了
更不用说拥枪的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