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xcxxx (进击の暖男)
2017-02-06 13:09:05越女短信“我太想要” 指控同乡性侵破功
自由
2017-02-06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一家工厂越南女外劳小芳(化名),指控阮姓同乡同事
性侵,台中地检署采信小芳说词,对阮男提起强制性交罪公诉,不料台中地院发现,小芳
自述被性侵后,不但不畏惧阮男,还传“你帮我亲亲我的那个吧,我太想要”的短信,邀
阮男到女舍为她口交,太过违反常理,判阮男无罪。
小芳被性侵害后,又传短信邀请阮男为她口交,相当违反常理。(模拟图,记者张瑞桢摄
)
判决书指出,已有男朋友的小芳,与阮男是同工厂同事,2016年10月,小芳向台中市劳工
局通报性侵害,劳工局转报市警局调查,小芳指控,阮男在同年8月对她性侵害1次,同年
10月躲在女舍想再度侵犯她,被她发现作罢,她不堪其扰报案。
小芳还举证说,阮男事后传短信道歉,内容包括“我知道今天我做错了,我承诺我会暗恋
妳并保护妳”、“昨天未经过妳同意而我做了那件事,妳应该很恨我”。台中地检署依强
制性交罪起诉阮男。
被性侵还邀出游 法官︰违反常理
台中地院审理却发现,小芳事隔2个月才报案,除了自述性侵害过程外,没有伤痕等其他
证据,更重要的是,小芳被性侵后第2天竟传短信给阮男:“等一下我洗好澡,你帮我亲
亲我的那个吧,我太想要,可是不能真的做爱,可以吗?你只能亲亲与玩它,可以吗?”
小芳事后还委托阮男帮她购物,邀约一起外出喝饮料。
台中地院认为,被性侵害后会有畏惧加害人的行为反应,小芳却没有畏惧,还传短信邀阮
男为她口交,并委托阮男购物与外出游玩,违反常理。
至于阮男传短信向小芳道歉,法官研判是小芳已有男友,阮男介入后,小芳难以面对男友
而心生纠葛困扰,阮男才会向小芳道歉,短信只能证实双方性交,不能证实是性侵害,判
决阮男无罪,可以上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7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