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unghan (慈~I'll be there 4 u~)
2017-02-06 10:50:59※ 引述《usyunoo (Ian)》之铭言:
105.8.3 北市劳动检字第10535358400号
亲爱的OOO君您好:
有关您申诉“OOOO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劳工工时不符法定要件及未依规定加给工资一案,本局处理情形如下:
经查事业单位提供105年度2-5月份出勤资料与薪资清册,劳工延长工时该公司依规定给予加班费。
所提“…强制性加班…”部分,经查该公司已依相关规定于101年6月22日经劳资会议同意延长劳工工时,符合延长劳工工时之法定要件。
另经查该公司员工名册,未见有您的劳工资料,亦建请您协助确认所属雇主身分。
以上答复,如有不清楚或需要协助之处,欢迎向本案承办人洽询。
敬祝
平安顺心 万事如意
本案承办人:苏乙郡
电话:2931-0027 分机117
台北市政府劳动局 敬复
翻译:他们家的劳工都是自愿加班,平日加班也有给加班费,你不是他们员工请你闭嘴。
柯文哲好棒棒!
楼主:
younghan (慈~I'll be there 4 u~)
2016-02-06 10:27:00你不是他们员工请你闭嘴有错吗www
作者: maboa (我没有暱称) 2017-02-06 10:52:00
老婆就是不想当坏人 到时候搭顺风车啊
作者:
BSX (azt爱你ㄛ~♥ )
2017-02-06 10:53:00推这篇
作者: maboa (我没有暱称) 2017-02-06 10:53:00
坏人都不要我做 可能会被秋后算帐但不要算到我身上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02-06 10:53:00
不管啦就是没查
作者:
vow70 (许愿)
2017-02-06 10:55:00老婆和他唱反调,好可怜
不然好歹要老婆录个影 找个相关证据的 不然要人怎查
作者: aa01081008tw 2017-02-06 11:00:00
重点是他老婆要低调..然后老公想高调..死的不是你?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7-02-06 11:02:00别牵拖 这是无解的问题因为你配合公司加班 而不是拒绝劳检不是政府要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02-06 11:09:00这打的有点响
作者: mightymouse (翻堕罗流大师) 2017-02-06 11:10:00
台湾人就是怕死,连自己具名检举都不敢,当奴隶活该
作者: zebra7 2017-02-06 11:33:00
不是去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