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性侵却传讯“我太想要” 违反常理判他无罪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一家工厂的女越南外劳小芳,指控阮姓同乡同事性侵害
她,台中地检署听信小芳说词,对阮男提起强制性交罪公诉,不料,台中地院审理时却发
现,小芳自述被性侵害后,不但没有畏惧阮男,还传“你帮我亲亲我的那个吧,我太想要
”的短信,邀请阮男到女舍为她口交,太过违反常理,判决阮男无罪。
判决书指出,已有男朋友的小芳(化名),与阮男是同工厂的同事,2016年10月17日,小
芳拨打1955专线,向台中市政府劳工局通报性侵害,劳工局转报台中市警局调查,小芳并
于侦查中指控,阮男在同年8月16日晚间对她性侵害1次,并在同年10月15日晚间,也就是
小芳拨打1995专线的前两天,偷偷躲在女舍内想侵犯她,被她发现而未遂,她不堪一再被
骚扰而拨打专线。
小芳并举证说,阮男事后曾传短信道歉,内容包括“我知道今天我做错了,我承诺我会暗
恋你并保护你”、“我会对今天我做的事情负责”、“昨天未经过你同意而我做了那件事
,你应该很恨我”,台中地检署依强制性交罪起诉阮男。
不过,台中地院审理发现,小芳事隔2个月才报案,除了小芳自述的性侵害过程之外,没
有伤痕等其他证据可佐证,更重要的是,小芳被性侵害后的第2天,竟然传短信给阮男,
“等一下我洗好澡,你帮我亲亲我的那个吧,我太想要,可是不能真的做爱,可以吗?你
只能亲亲与玩它,可以吗?”,另外,小芳事后还委托阮男帮她购物,并邀约阮男一起外
出喝饮料。
台中地院认为,被性侵害后会有恐慌畏惧加害人的行为反应,小芳不但没有畏惧,反而传
短信邀请阮男为她口交,还委托阮男购物与外出游玩,与一般被性侵害的反应不同,整个
过程充满疑点。
至于阮男传短信向小芳道歉,法官研判是小芳已有男友,阮男介入后,小芳难以面对男友
而心生纠葛困扰,阮男才会一再向小芳致歉,短信只能证实双方性交,不能证实是性侵害
,判决阮男无罪,可以上诉。
自由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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