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cejc (jc)》之铭言:
: 标题: Re: [新闻] 辞职开UBER后 清偿90万车贷 说停就停 司
: 时间: Fri Feb 3 22:34:22 2017
:
: 嘘 hidexjapan: 有钱办趴有钱刊广告有时间呛政府,然后没时间没钱 02/04 03:01
: → hidexjapan: 改善?政府也说了用ubertaxi可以,如果用平台仲介之名 02/04 03:02
: → hidexjapan: 行出租车营业之实还要说自己不是出租车业,那网络上 02/04 03:03
: → hidexjapan: 茶鱼仲介和传播哪里违法?人家也只是仲介你认识,后续 02/04 03:04
: → hidexjapan: 性交易干平台屁事? 02/04 03:04
: → hidexjapan: 顺便问一下,美国说uber合法的州过半了没? 02/04 03:05
UberTaxi?! 这位大哥有接收到什么新讯息吗?
就我所以 UberTaxi 根本胎死腹中
“对于Uber声明提及承诺愿意与在地出租车业者合作,在台北地区
推出“UberTaxi”服务。交通部表示乐见其成,但在公共运输已有
一定发展的都会地区,没有再开放自用车作为营业使用的空间及合
理性。“
交通部讲得合情合理,但实际上呢?最大的一块饼就是不让人家来
分一口。我讲得不只是 Uber,而是任何让自用车可以载客的服务
完全限制。
有人说 Uber 就是白牌车就该抵制!十几年前也有人跟我说
Pandora 之类的服务就是违法散布音乐。要听音乐就是去买
CD 回家听,从网络下载就是支持盗版。讲得也是义正严词。让
当时我无法反驳。只是隐约觉得眼前这虽然也是贩卖音乐服务
但比起传统 CD 唱片就是又划算,又方便。
至于行载客服务之实却不登记成出租车业。
嗯 也是一句义正严记的论述。
但我好奇问一句 youtube 也是现代提供多媒体影音的一大源头
请问 youtube 或 google 在台湾登记成什么公司?
在大家听到“不登记成正确的产业”“赚了大钱却不缴相对应的税”之前
有没有先想过为什么 只要跟网络有关的新创服务,不管是放音乐 播影片的
租房子的 载客人的。我们都不知道在台湾他靠卖歌 卖片 租房 载客赚的
钱,究竟有多少是用来缴纳台湾的税。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部份都归成正确的
服务公司。而之所以虽然有法规但大家都不去做的原因是什么?有没有可能
做了根本是自我阉割。
我个人是无法想像把 Netflix 纳入第四台产业来管理
或是把 Spotify 纳入唱片业来管理 最后会得到什么产物。
所以 有没有乡民可以回答两个问题
1.如果 Google Spotify Netflix 在台湾赚了那么多钱 却找不到证据显示
他们有缴纳相对应的税金(如第四台频道 百视达 玫瑰唱片)。而现在却
用 Uber 不缴税所以祭出重罚。这样叫作没有针对性执法?
2.iTuen Store, Spotify 的服务导致唱片行逐渐走向死亡
Google Move, iTune Movie, Netflix 的服务也会让百视达之类的商家愈来愈少
这些还不知道有没有缴税给台湾的服务,为什么我们平静看着它渐渐发展
不就是知道这一类的产业进化是时势所趋
反对这些趋势只会让自己固步自封 最终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