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老翁掏5百拐女童回家脱衣 “露小弟弟”代价换2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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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桥区一名11岁女童下课后走路回学校拿东西,路上遇到68岁廖姓老翁,被强拉至
老翁住处猥亵,还拿500元诱惑女童与她发生性关系,女童断然拒绝,竟遭老翁辱骂“你
不要就滚!”事后女童告知安亲班同学及老师,整件事情才曝光。新北地院今(2日)依
加重强制猥亵罪,判老翁2年徒刑。
廖姓老翁去年四月在住家附近,遇到穿着校服的女童,开口问“妳需不需要帮忙,我可以
去妳家帮妳”,不等到女童回应,廖翁竟拉着女童回家,强行脱去女童的上衣,抚摸胸部
及肚脐,再将自己的裤子脱下,露出生殖器,以500元代价诱惑女童与他发生性行为。
女童拒绝廖翁后跑回家,事后在安亲班诉说自己在路上“遇到怪叔叔露小弟弟”,还差点
被“那个”。安亲班老师得知此事,随即告知女童母亲,报警处理。
廖翁出庭时,坦承有江女童带回家,并以500元利诱女童,露出生殖器给女童看,但否认
有猥亵。法官认为,女童谈及此事当场泪如雨下,前后供词一致,且两人不相识,两家有
无仇恨,无陷害廖翁的动机。
法官不采信廖翁说词,且迟迟未与女童家人达成和解,因此判廖翁徒刑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