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重机打滑撞进货车下 骑士亡驾驶挨告

楼主: skyoun (skyoun)   2017-02-02 16:25:12
※ 引述《kinmenGD (金门铨志龙)》之铭言:
: ※ 引述《diebo (有洋葱)》之铭言:
: : 北宜死亡车祸!重机打滑撞进货车下 骑士亡驾驶挨告不起诉
: : 三立/综合报导
: : 《苹果日报》报导,林姓男子去年在北宜公路上因重机不慎打滑,撞进对向车道的货车
: 底
: : 盘,当场失去生命迹象,送医后不治。死者家属质疑,货车驾驶没有立即刹车且车速过
: 快
: : ,因此提出业务过失致死告诉。台北地检署侦办后,认为货车驾驶没有过失,处分不起
: 诉
: : 。
: : 检警查出,家住宜兰的22岁林姓男子,于2016年7月16日上午骑乘重机车经新北市新店
: 北
: : 宜公路往台北方向时,因不慎打滑冲进对向由34岁刘姓男子所驾驶的大货车的底盘,林
: 男
: : 当场失去生命迹象,送医抢救后仍不治死亡。
: : 检方侦办期间,刘男供称,当天他并没有跨越中线,并依速限驾驶,由于事发突然,他
: 因
: : 闪避不及才会撞上。检方根据行车记录器以及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认为重
: 机
: : 车先打滑失控,然后连人带车滑到对向车道的货车底盘下,刘男并无过失,因此处分不
: 起
: : 诉。
: : https://goo.gl/k0U6mm
: : 没行车纪录器 就换货车驾驶GG了
完全依照报导内容推测,因记者素质不一可能有讯息偏差之情形,仅供参考
试分析其中几个重点:
1.重机“不慎”打滑,冲进对向车道 (既然都说“不慎”了,“意外”就成立了)
2.货车没有跨越中线 (路权),依速限驾驶
3.有行车纪录器
4.闪避不及 (需要证据哦)
这时候,要避免“应注意而未注意”之类的问题,就是要证明“没有足够反应时间”
除了现场状况,行车纪录器或许就提供了这样的参考证据
证据,决定胜负
货车司机如果有足够证据表明“反应时间很短”,就会有利多了
“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才是影响判决最重要的因素
一锤定音───“刘男并无过失”
: 请问版上的键盘法学士
小鲁并非法律相关科系,仅供参考
: 就以上这种案例
: 骑士吃对向车道
: 结果自撞挂掉的
: 如果有保意外险
: 保险公司会出险吗?
重点在那个“不慎”的判断,怎么产生出来的
鉴定结果很重要呀!
: 另外再表达一下
: 我对这起案例最最后不起诉的心情
: 爽!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02-02 16:27:00
难不成会故意打滑
作者: k1992313 (OWWWW)   2017-02-02 16:28:00
这判决成立,乡民就不怕重机上国道了吧
作者: crazywing (疯羽)   2017-02-02 16:28:00
所以行车记录器一定要装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7-02-02 16:59:00
明知该路段骑过快会危险仍为之,这就故意了吧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7-02-02 17:00:00
不要以为没人会故意打滑 就是真的有那种铁齿故意找死的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7-02-02 17:00:00
油门不太会有不小心导致持续催太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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