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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男友在旁 男熊抱强吻心仪高中女同学判赔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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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29岁的苏姓男子,爱慕徐姓高中女同学许久,103年8月深夜和
徐女、徐女男友相约到新北板桥的钱柜KTV唱歌,不料酒后苏男竟当着徐女男友面前,将
徐女强抱至大腿上,强吻她还抚摸其大腿,还打伤徐女及其男友,伤害罪部分,苏男已遭
判刑拘役50日确定,强制猥亵罪部分判刑7月,徐女另求偿24万余元,新北地院日前判苏
男须赔偿徐女5万9386元确定。
103 年8 月21日晚间11时许,苏男和徐女、徐女的何姓男友等多名友人一起到钱柜KTV唱
歌喝酒,在包厢内见徐女酒后坐于沙发休息,竟强行将徐女抱到大腿上,抱住徐女强吻,
并以手抚摸她大腿。
徐女男友见状,气得出手拉扯苏男,后被胡姓友人拉离包厢冷静,不料苏男与徐女在包厢
内又起口角,苏男推倒徐女,导致徐女重心不稳跌倒,右后脑撞到包厢厕所门,头部钝挫
伤、左踝挫伤及腰尾椎挫伤,事后苏男被控伤害及强制猥亵罪,徐女并向苏男求偿医疗费
、精神慰抚金20万元等共24万余元。
苏男表示,伤害徐女他感到非常抱歉,案发后他曾想与徐女和解,也有请友人转交1万元
给徐女表示歉意,但因对方求偿金额太高,他只能负担得起3万6000元。
法官审酌苏男目前担任厨师助理,名下无财产,认为精神慰抚金以5万元为宜,加上医疗
费用8606元与交通费用780元,判苏男须给徐女5万9386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