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行车纠纷2男互杠 挡车、持棍呛声都没事..

楼主: 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   2017-01-24 23:48:14
自由时报
行车纠纷2男互杠 挡车、持棍呛声都没事...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林姓出租车司机去年与黄男发生行车纠纷,林男不爽,挡下黄
男的车,抄木棍下车理论,被士林地检署依妨害自由罪起诉,士林地院法官认为,林、黄
二人的车子隔着两个车身之遥,难以认定挡车违法,而林男虽持棍呛声,但棍子下垂握在
手中,并未挥舞,亦不构成恐吓,判决无罪。
去年3月11日晚上9时许,45岁林男驾小黄经新北汐止大同路1段515巷,发现前方由30岁黄
男驾驶的轿车,连续刹车3次,林男自认遭拦车挑衅,便从后方鸣喇叭、闪大灯示意,甚
至超车到黄男斜前方,再急煞挡车。
黄男把车停在林男后方约两个车身距离,双方僵持5秒,林男下车理论,质问黄男“你是
要烙人吗?”并返回车上抄木棍,站在两车间示威,直到见黄男友人骑车前来,方才离去

黄男持行车纪录器报案,检方认定林男涉犯妨害自由罪,提起公诉。林男向法官辩称,确
停在黄男汽车前面,但未挡死去路,又因黄男先呼叫友人助阵,他才会抄木棍。
黄男指称,当时看到林男拦车,他才停下来,否则就撞上去了,且林男把车门打开,他如
果要绕过去,必须违规逆向,可能会撞到来车。
法官指出,两车间尚留两个车身距离,可供黄男自由超越,而该路段并无禁止超车标线,对向亦无来车,看不出行车权利遭妨害。
黄男在庭上又说,当时停下来也想了解林男为何挡车,法官据此推断停车是黄男的自由意
志,非遭强制。
综上,法官指林男之举虽让黄男不快,但未达妨害自由之举,判无罪。
黄男另控诉,林男当时持球棒快步过来,作势攻击,他不怕被打,比较担心车被砸,且身
形比林男高大,林男可能也不敢靠近。
法官勘验行车纪录器,发现林男右手确持木棍,但棍头朝下,并未挥舞,期间多为言辞交
锋,未见攻击之举。法官指出,当时黄男的朋友亦在场,2对1的情况下,难以认定黄男感
到畏怖。
综上,法官认为林的行为虽有恐吓之嫌,尚不构成犯罪。
据悉,警方当时以较重的《刑法》移送,因此林男未被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裁罚
,现获判无罪,可谓全身而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57886
作者: Haooconnor (嚎教授)   2017-01-24 23:51:00
呵呵 鬼岛法官
作者: CKTSO (中原何金银)   2017-01-24 23:56:00
优质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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