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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现行劳基法第38条规定劳工在符合特别休假请休要件时,
雇主应告知劳工依规定排定特别休假。
特别休假期日,应先由劳工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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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台北
10 小时 ·
雇主可否要求员工预排未来一整年的特休假?
依现行劳基法第38条规定劳工在符合特别休假请休要件时,雇主应告知劳工依规定排定特
别休假。特别休假期日,应先由劳工排定。
在劳基法旧法中,特休要经劳雇双方协商排定,旧法的规定易让劳工没有决定权,因为需
要雇主同意才可。
这次劳基法修法,将特休期日改由劳工决定,因为特休是为了提供劳工休憩之用,让劳工
在疲倦想放松身心、或有家庭需求等情况可自由利用假期,所以特休应由劳工依照自己意
愿决定以因应临时性需求。
雇主仅可提醒或促请劳工排定休假,但不可以限制劳工仅得一次预先排定或在特定期日前
休假。
参考法条:
劳动基准法第38条:goo.gl/5riV9
劳动部劳基法修法常见问答集第二题:goo.gl/kn5ZI8
劳动局新修正劳动基准法专区: goo.gl/rSKxh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