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兴致不错
前面发的文意犹未尽
总感觉说的不够生动
工信部管的是经营isp的商家
他规定网络运营商不允许经营提供境外连接的vpn
管的是经营机构 而不是使用的终端用户
能约束公民的祇有法律 而不是工信部
我是举个例子
就拿台湾来说
不允许拍a片 但是民众观看a片并不犯法
台湾的法律只可以管到经营拍摄a片的人 没法管到观看的人
大陆的vpn也是一样的道理 只能管到经营的人 使用人是不犯法的
接前面的例子
日本人会不会跳出来笑话台湾
你们太弱了 连拍a片的自由都没有 只能看别人拍的a片
今天某些台湾人就是用同样的思维方式,在笑大陆人
如果乡民们觉得日本网友的逻辑能成立
那么这些台湾人自认为的观点就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