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完整新闻标题:
“妈妈比我们有钱” 法官判三兄弟不必付扶养费
3.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85岁吴姓老妇人在丈夫过世后独自生活,因年迈无谋生能力,向3名子女讨扶养费
,要求每月共同给她1万5千元养老。
法院审理时,长子表示,7年前被公司裁员后,一直找不到正职工作,只能打零工,妻子
后来也失业,日子过得很苦,愿意每月孝敬1千元。
二个弟弟也表示,父亲原在公营事业单位工作,过世后,母亲每月有抚卹金和三节奖金,
二兄弟的工作不稳定,养家也很困难,加上母亲卖掉房子有数百万元进帐,“比我们还有
钱”,他们愿意付孝亲费,但无力负担每月的扶养费。
法官查出吴老太太每月有经常性的补贴1万余元,卖房子所得也可以撑10多年,生活无虞
,而子女确实收入有限生活困难,裁定3名子女不必付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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