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想当你朋友!”女大生遭跟踪 男尾随进

楼主: theray (good for nothing)   2017-01-22 12:48:29
※ 引述《s110269 ()》之铭言:
: “想当你朋友!”女大生遭跟踪 男尾随进住家
: TVBS
: http://news.tvbs.com.tw/local/702037
: 跟踪狼竟然溜进女学生住家要电话!北投区明德捷运站旁出现一名跟踪狼,在半路尾随女
: 学生搭讪要电话,男子遭到拒绝后不死心,竟然跟着进女学生回家,甚至两度尾随,现在
: 女学生吓得出门都需要父母陪同。
: 女学生前脚刚进住家大门,后方紧跟着一名男子进门,看到这个画面,女学生真的吓坏,
: 因为男子从捷运站一路跟他回家,在溜进社区。男子逗留在女学生家,四处闲晃,甚至逗
: 留在社区公布栏前东看西看,但他不是社区住户,到底想干嘛。
: 记者林耿贤:“女大生要回家时,被人尾随跟踪,一路跟着回家,甚至搭肩膀问说可不可
: 以当你朋友。”
: 目击民众:“(跟踪男)说我喜欢她,里长就说你喜欢她也不能这样跟着人家啊。”
: 要电话想告白,但一路尾随已经吓到女学生,从明德捷运站附近埋伏,跟了将近一公里,
: 大约10分钟路程,更可怕的是跟踪不只一次。
: 被跟踪女大生母亲:“其实两天都是大白天,我会觉得那个男生有点夸张。”
: 4日上午从北投明德路尾随学生回家,隔一天再度跟踪,甚是连女学生和家人出门都被跟
: 。
: 被跟踪女大生母亲:“我就觉得那个男生的眼神很奇怪,那个男生眼神死盯着我女儿看,
: 我就觉得眼神怎么那么奇怪。”
: 由于跟踪男子没有攻击行为,也没有性骚扰,被害人只能到警局备案,如果有身体接触,
: 当事人感到不舒服,可以提告。
警察要处理啊,怎么会是叫当事人自己提告?
社会秩序维护法 第八十九条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下罚锾或申诫:
一、无正当理由,为人施催眠术或施以药物者。
二、无正当理由,跟追他人,经劝阻不听者。
先罚钱再说嘛,而且不只是罚钱的问题,
罚了之后男的就知道万一有出什么事的话,警察会第一个找他,
就比较不敢太乱来啦
: 目击民众:“她跟我说有人跟踪我,我用走的他就用走,我用跑他就跟我用跑的。”
: 女学生回家的路两度被人跟踪,男子或许想交朋友,但闯进别人住家的行为,让谁都会感
: 到惊恐。
作者: PumaChaser (百思不得骑姐)   2017-01-22 12:50:00
先罚就有案底才好抓人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7-01-22 12:52:00
这个现在不处理 很容易会再出事
作者: bigsun0709 (大太陽)   2017-01-22 12:52:00
找议员出面 警察就会动了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7-01-22 12:54:00
记得知前类似新闻 警察:他没对你怎样我们也拿他没办法
作者: tryagain24 (wilson156)   2017-01-22 12:56:00
ㄈㄓ只要去7-11买个东西遇到=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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