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台每年新增民事跟刑事案件大约三百万件,只有一千三百个法官在审。
2. 每个检察官,每个月新收案件八十件。
3. 一开始起薪每月9万多,要扣税跟费用。
4. 每件卷宗厚度不一,看完卷,研究卷内法律问题,开庭,传证人,调证物,
之后辩论,听当事人意见,再写判决。你们觉得这样办一件要多久?
内线交易案件、诈欺集团案件,每件的卷都以箱计算,堆起来超过人头,事属常见
,也只是一件。
5. 写判决,为了交代事实、证据跟理由及各种法律规定,通常要写8页以上。
岂是发发废文者可比。王令麟掏空案,判决书4千页,诸位写得出来?
6. 媒体名嘴乱报就相信,不看卷内证据就批评的,彷如没见过航天飞机就说它烂
,这样的水准,不提也罢。
7.不采自由心证,改采法定证据原则好了。乡民证词10分,欧巴桑证词1分,商人
证词0分,可以吗?乡民一个人讲的,抵10个欧巴桑,好吗? 回到中世纪猎巫?
8. 法官必须依法审判,很多案件刑度最高就到那里。例如维冠大楼,最高就是只
能判五年,多一个月就是违法判决。还是你觉得他在几十年前盖楼时就预见去年农
历年会倒下来压死人,所以凭感觉判他死刑? 证据够吗?
9. 以乡民言论,大概每个被告都是有罪,都要判重刑。道听涂说,也不必证据,媒
体报就是根据。等你成为被告,再来说这样的判法公平,就不要说喊冤。
10. 大家这样批评,也不必负什么责任,确实已经让很多好法官心寒。每天加班熬夜
,衡量被告人权跟案情煎熬,还要被污名化。有一些法官确实已经酝酿退休。
11. 媒体会报,不外乎政治跟不正常案件。至于每年判二百九十几万件的正常案件,
诸位都没听到、没看到。或者是不愿看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