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家100公克糖果价百元 高雄三凤中街老店家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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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凤中街绝大多数店家的商品以台斤计价,但到了过年,有些应年节景才出现的“
新”店家或摊位,用“公克”计糖果价,单价远高于以台斤计批发价的老店家,有些消费
者一时不察,买到“公克”糖果,怪三凤中街商品价太贵;老店家为此头痛不已,即在中
街入口处立告示“提醒”消费者,要注意公克计价和中街传统台斤计价的差别。
高市消保官吁消费者购物时如对重量、价钱有疑问,先别付钱,当场向店家问清楚之后立
即处理,免生纠纷。
“温馨告知:亲爱的顾客们,购物前请先询问店家,物品一斤(台斤,600公克)多少钱
,以保障您的权利。(重点提示):一台斤等于600公克。”高雄市三凤中街商店街区管
理委员会在中街入口处立了这样的牌子。
管理委员会主委陈玉童说,过年前到过年期间约15天到20天,中街有“新”店家,业者租
店面作年节生意,多数卖糖果,但这些业者的糖果用“公克”计价,有些消费者没有注意
那么多,买了糖果之后觉得贵,甚至因退货不成变为消费纠纷,结果帐都算在三凤中街头
上,让全年都在中街作生意的老店街很头疼。
陈玉童表示,如糖果100公克100元,等于一台斤600元,但中街老店家多是批发商,长久
以来是以“台斤”计价,换成100公克的话,最贵的糖果只有50多元,一般多在10多元上
下。
有民众试着用100元向打出“100公克100元”的糖果店家买糖果,只买到8块牛轧糖,平均
一块牛轧糖12.5元,但是同样的100公克,中街一家老店家只卖59元,平均一块糖7元多。
部分“新”店家承认是春节期间才到中街做生意,因这里有购年货的人潮,但他们合法租
店面和摊位,也都很清楚标示出每项商品价格,消费者询价时且会明白告知对方计价方式
,没有隐瞒消费者。
高雄市政府消保官殷茂干说,店家以公克标价,并没有违规,已要求店家不只用价码牌标
示在商品前或旁边,结帐之前也要主动告知消费者计价方式,让消费者决定要不要买。
对于消费者,殷茂干表示,购物之前要看清楚、问清楚商品价钱,结帐时不要急着掏钱付
款,不妨先看看买的数量和价钱是否与自己设想的接近,如果差很多,要当场跟店家反映
并处理;一旦付了钱、甚至把商品带回家,等于完成交易行为,易产生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