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袭胸又偷摸女儿下体 兽父辩“在玩”判刑2年半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1-19 16:31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男子离婚后跟儿女同住,于104年3月至6月间,偷
袭13岁女儿胸部及下体,涉犯性骚扰,并弄伤女儿手腕,另触犯伤害罪,新北地院今合并
判这名兽父徒刑2年6月,得易科罚金90万元,可上诉。
兽父到案后否认犯行,辩称绝无性骚扰,涉犯伤害部分,因管教女儿才会抓住她的手,并
无伤害犯意,但警询、侦讯、审理时每次说词不一,而13岁女儿则供词一致,并出现创伤
压力症候群,加上被害人出示质问父亲“你之前一直摸我的胸部,有时还会摸我下面”的
Line讯息,兽父未否认,回复“我是跟你玩”,法官因此不采信兽父供词。
法官痛批,兽父不但性骚扰女儿,还出手伤害女儿,不但未尊重个人身体自主权,且违背
伦常,对女儿身心健全发展影响甚钜,但审酌其现在无业,又须抚养领有残障手册的儿子
,依其犯行分处4到6个月徒刑不等,合并判刑2年6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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