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不是好莱坞的电影看太多或儒家洗脑够彻底
人性非黑即白?
当年白色恐怖时期人性都被扭曲了
请问像下文这一种警备总部的警察案件(本省人喔)
到底罪过有多大?
彭明敏师生三人在一九六四年发生的‘台湾人民自救运动宣言’案,让国民党蒋政权有点
手足失措;七年后,彭明敏神秘脱出台湾,则让蒋政权出现歇斯底里反应;于是,弄了一
些莫名其妙的罪名,抓了一批相关或不相关的人。
彭明敏脱出台湾所衍生出来的案,第一个是莫名其妙的‘花旗银行爆炸案’,第二个是
当时奉命跟监的警察洪武雄被逮捕案,据说另外还有一个军法官曾胜贤被判刑案(待证实
)。
有关洪武雄被逮捕案,整个过程充满了严重的司法瑕疵,可议之处甚多。该案受害人只
有洪武雄一人,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在一九七一年八月五日初审判刑,洪武雄是被以
‘包庇叛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彭明敏自从 ‘台湾人民自救运动宣言’案被特赦后,即遭到国民党特务长期监视,后
来,他因听说国民党政权又计划逮捕他,而开始与海外密切进行脱离台湾的计划,一九七
○年一月他突然在海外宣布成功脱出台湾,蒋政权顿时乱成一团。
蒋政权的特务鹰犬第一步即锁定与彭明敏接近的人士,其中,李敖、谢聪敏、魏廷朝等
三人从那时开始受到全天候的跟监。洪武雄就是负责跟监的警察之一。
洪武雄当时已经担任警察达七、八年之久,并自一九六八年起调到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
局安全组,承办有关政治性案件。一九七○年元月间,奉派对谢聪敏进行监侦任务,同年
六月二十九日,警方对李敖等三人分别成立专勤小组,他继续奉派担任监控谢聪敏专勤小
组的副小组长,并兼负实际监控任务。
他与谢聪敏有亲属关系(洪武雄的祖父原姓谢,入赘洪家),但是,他并没有向他的上
级说明这种关系,反而从同年二月下旬起,多次前往谢聪敏胞兄谢恢煌家中,与谢聪敏祕
密会晤。
在几次会晤中,他曾先后将警方的跟监行动告诉谢聪敏,比方:“警察局将在你的住宅
附近赁居固定监视”、“同案受跟踪的人尚有李敖、魏廷朝等人”、“跟监记录系记载你
的行踪,目的在防止你偷渡出境”、“你们与国际特赦协会祕书长马丁见面的事,警方已
经知道了”、“你的一切言谈,警察局都用录音机录下来了”等等。
当时的跟监行动是属于半公开性质,李敖等三人每个人都由一组三位便衣警察跟监。谢
聪敏开始被跟监了一段时间之后,自己觉得有点神经兮兮,连洗澡的时候也感觉仿佛有人
在偷看,因此,他想出了一个报复的方法。
他选择在不是由洪武雄跟监的时段,曾经故意到百货公司等等人多的地方,忽然当众说
明身分,并指著跟监的人,大骂是“国民党的走狗”,让跟监的人大为尴尬。?
次数多了以后,警方便开始奇怪,为什么洪武雄跟监的时候不会有状况,别人跟监就会
?后来,警方又发现谢聪敏竟然对跟监情况了如指掌,于是,对洪武雄产生了怀疑。
警方经过祕密调查后,进一步发现,洪武雄先后于一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及同年八月
间两次,将窃自台北市信义路派出所的跟监日报资料二十余张交给谢聪敏。
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警方将李敖等三人分别逮捕之后一个月,也将洪武雄逮捕,
经过内部调查后即把他移送警备总部侦办。
他在审理时表示,他曾去过谢恢煌家五、六次,遇见谢聪敏,因谢聪敏知道有人跟踪,
所以,向他询问,他因与他有亲戚关系,便忠告他少与外国人来往,要他安分守己,不要
再做犯法的事。
至于谢聪敏所得到的跟监日报记录,他说,那是草稿,也非在信义路派出所窃取的,而
是在字纸篓内捡起来放在口袋内,后来到谢恢煌家中遗落地上,被谢聪敏拿去,当时的动
机也是想劝谢聪敏不要跟彭明敏有往来。
但是,他这些说辞都未被采信,一九七一年八月五日即以“连续触犯窃盗,交付与泄漏
关于中华民国国防以外应祕密之文书与消息等罪,有包庇叛徒罪嫌”为由判决。
其实,李敖等三人当时仍在侦办期间,直到一九七二年三月十日才进行初审判决,一九
七五年八月十二日覆判确定;也就是说,在“叛徒”尚未判刑确定之前,司法程序居然颠
倒先判洪武雄“包庇叛徒”。
另外一点可议之处,就是李敖等三人最重只判了八年,洪武雄却被判得比他们重。后来
经过减刑,他被关了足足八年才获得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