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一例一休大斗法/轮班换班须连休11小时 交通业叫苦
2017-01-18 03:43
经济日报 记者江睿智/专题报导
国内某运输业劳工周五凌晨3时下班,并且换班,雇主将员工例假或休息日约定在周五凌晨3时起,至周六凌晨3时止;员工质疑此举破坏劳工完整假日。不过,劳动部官员说,固定轮班制劳工换班时,的确是可如此排班,算是符合劳动新制。
劳动新制明订,劳工轮班换班,至少应有连续11小时的休息,此措施的实施日期尚未拍板定案,预计至少有一年缓冲期,企业须提早因应,以免影响营运。
过去劳基法第34条仅规定劳工昼夜轮班,更换班次时应给予“适当”的休息。立法院去(2016)年底劳基法修法明订,劳工轮班换班,须至少有连续11个小时的休息。立法意旨主要是考量轮班劳工被迫在夜间工作,易有疲倦等职业伤害,更换班次应有较长休息,同时亦与欧盟一致,保障劳工健康。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表示,目前企业轮班多为三班制,换班休息多约为8小时,若修法改成11小时,势将会对企业排班有所影响。
交通运输业和医疗保健业可说是首当其冲,同时面临一例一休及换班须连续11小时休息的双重冲击。官员表示,短期内运输服务业,包括台铁和长途客运业在内,恐须调整班次,为使驾驶换班有连续11小时休息,必须安排在中途另派驾驶接手;长期则必须增聘人力。
三班轮班制造业亦为此新措施感到困扰不已,举例来说,大夜班转成小夜班的员工,在交接休息时数只有八小时,未来要连续休息11小时,势必要有相应人力安排。官员建议,只要雇主不要把休息日加班用满,劳工换班之日,雇主可与劳工约定排定休息日和例假,此排班对营运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104资讯科技人资长钟文雄则表示,三班制制造业多为技术层级较低工作,多数制造业排班是每月调整一次,在换班时,雇主亦可改以派遣等非典型人力替代,冲击就可以降低许多。
劳动部表示,因应轮班换班,劳工须有连11小时新措施,企业恐须以增雇人力或调整出勤模式等方式因应,因此无法立即施行,劳动部须与受冲击较大产业协商,才会向政院建议实施日期。
以公共运输业为例,须调整班次和排班,同时要招募新驾驶,并且提供足够训练后,这项新措施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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