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nlei (大帅哥)》之铭言:
: 联合
: 村里长年终奖金/台南不想发 北市拟自行支应
: 骂完阿灿的柯粉们去找裤子吧~这种买票式的政策北市府也要参一脚,到头来被你们酸得
: 要死的赖神反而最有guts
这东西北市府104年搞“台北市里长自治条例”的时候
台北市的里长就吵过一次了
然后台北市政府对这个的态度也很明确
http://ca.gov.taipei/ct.asp?xItem=95977301&ctNode=76675&mp=102001
里长福利及角色定位部分:里长建议恢复三节奖金、年终奖金或比照公务员编列退休金等
,依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8条规定,本条例未规定者,
不得编列预算支付,另地方制度法已规定里长系由里民选举产生,应为无给职。故不列入
自治条例。
再来看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39
第 7 条
村(里)长由乡(镇、市、区)公所编列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每村(
里)每月新台币四万五千元。
前项事务补助费,系指文具费、邮电费、水电费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费用。
村(里)长因职务关系,得由乡(镇、市、区)公所编列预算,支应其健
康检查费、保险费,其最高标准比照乡(镇、市)民代表会代表。
第一项及第三项自中华民国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 8 条
地方民意代表费用之支给及村 (里) 长事务补助费之补助项目及标准,依
本条例之规定;本条例未规定者,不得编列预算支付。
所以内政部要发村里长年终奖金,就势必要修法,不然就是用行政命令方式
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