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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不闻问10年 国中生提告讨扶养费
苹果即时 2017年01月16日07:00
多年来由姑姑扶养的李姓国中生,见离异的父母都不闻不问,向屏东地院声请父母需支付
其每月5千元的扶养费。不过,妈妈林女向法院辩称,当初离婚时就协议长子由爸爸扶养
,次子由妈妈扶养;多年来,受低收入户补助的她独力扶养次子,且目前年老体力差,实
在无力支付。因李父行踪不明而未出庭,法院最后判李父需每月支付扶养费5千元给儿子
。
李姓国中生向法院声请指出,其父母于2006年离婚后,爸爸就将他交给堂姐(李的姑姑)
照顾,虽然曾答允每月给付5千元,但都未曾履约。因此依屏东每人月消费支出16521元为
标准,声请其父母每月应支付其5千元扶养费。
其母辩称,当时育有二子的夫妻离婚后,就协议好爸爸养长子,她养次子。离婚后她生活
状况不好,得靠低收入户补助,后来又罹患乳癌、子宫腺肌症、右膝股骨内髁软骨软化等
症状,只能靠家庭代工,在次子帮忙下,生活仍算拮据,实在无力再支付扶养费。
承审法官表示,李父行踪不明,一直未出庭。经查李父名下无财产,但有2015年的劳保投
保薪资,认定李父应给付每月扶养费。虽然李母已与丈夫协议离婚各扶养一子女,但基于
亲权李母仍应负扶养义务;但李母则因家境困顿,且身体不好,若再给付扶养费,会让生
活更陷困顿,才认定长子的声请无据,予以驳回。(陈宏铭/屏东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