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讲这句话没错啊。
劳工假如是对“政府法规”“法规执行效率”不满
这种事情对政府抗议,有理
但举例,例如说之前复兴航空解散的事情好了
工会要求的赔偿在“劳基法”之上,
这样抗议的主要力道应该主要要对公司,而不是对政府啊,你可以去要政府不要让复航脱产,先让劳工拿走应有的。
但赔偿你要的是超过劳基法,这个政府没法强制帮你,只能协调,这就要对企业抗议才有用了。
事实上台湾的劳工很胆小,跟台湾人的个性一样,胆小
很多事情不敢自己去跟公司争取,只敢跟政府说“啊你看我工作的这间公司啦呜呜呜”,结果政府又只能依造法规走,一堆公司又把劳基法规定的当天花板而不是地板,所以蔡英文今天说这段话,是事实,你劳工要争取劳基法以上的东西,那就去跟公司争取,政府也没有办法强制公司吐钱。
结论一下
这就恶性循环
政府依照法规走,只能用法律规范出最基本给劳工的待遇是怎样
无良企业把劳基法的规定不是当成地板,而是当成天花板,法律规定我给多少我就给多少
劳工无胆更不团结,收到的待遇是最基础的法律规定,结果也没种团结去跟自己的公司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