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指望资进党政府会加强劳检的无脑吱吱 或许可以参考这篇新闻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114000096-260205
劳基法吹哨者条款破功?申诉遭解雇 劳工控投诉无门
2017年01月14日 04:10 邱琮皓/台北报导
《劳基法》新法实施后,劳动部呼吁民众遇到雇主违法情事要勇于申诉,且若因申诉被解
雇、降薪等处分都属无效。但接连有民众爆料,雇主挨罚后仍迁怒,将申诉劳工解雇,劳
工向地方劳工局提出申诉时,劳工局竟建议撤回,让民众投诉无门,气得大骂,吹哨者条
款形同虚设!
劳动部强调,遇劳工申诉解雇案件,特别是最近有提出申诉者,第一线劳检员都会审慎处
理,雇主不能随便找理由解雇,要有相当有力的证据支持,如怀孕女工被解雇时,为避免
被视为怀孕歧视,雇主会找其他理由,所以第一线劳检员应当更深入、更仔细调查,寻求
对劳工有利证据,了解解雇是否真的与申诉有关。
在高雄7人小公司任职的陈先生,去年申诉公司以“责任制”塘塞、从未发过加班费,公
司也在劳检后收到裁罚书,但雇主认为被劳检一定是员工申诉,将“可疑”的3名员工一
并资遣。
被资遣的陈先生不服气,再提申诉,但承办人却说,雇主资遣行为没有“针对性”,不适
用《劳基法》规定,还称“行政机关没有调查权”,气得他撤回申诉、赶快找新工作。
张小姐(化名)是台中上班族,提出申诉后、劳工局也来劳检,但雇主拿到劳工局公文时
、竟直接贴到她的电脑上,过没几天就通知她资遣。当她再向劳工局提出解雇申诉时,承
办人竟称“因第一次申诉选择身份保密,无法证明雇主知道是被申诉劳检、所以无法证明
雇主知情”,甚至还说“雇主要直接承认,就是因申诉而解雇”才申诉得成,同样也建议
她不要继续申诉。
台中市劳工局长黄荷婷指出,“有些公司规模小、雇主可能勾核资料,就知道谁申诉”;
至于如何证明申诉跟被解雇的连结,她解释,雇主一定会有说词,劳检员在现场可根据客
观情势来判断或运用行政调查权要求雇主提供资料证明解雇事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