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社会大众能接受检察官买春吗?

楼主: YuChi1987 (鍵盤吐嘈家)   2017-01-14 23:18:29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铭言:
: 检察官 向来代表司法公器 是社会正义的象征
: 但最近某个案件 让人大感震惊
: 也就是某个台大法律系毕业,考上检察官的人,去买春嫖妓
: 当然这个案件涉及到当事人未满18岁,以及涉嫌媒介的问题
: 假设 当事人已满18岁 或是有足够理由相信她已满18岁,而且也不涉及媒介
: 那么检察官去买春 那就是单纯的性交易
: 那在社会大众的观念中 能接受此一行为吗
: 换句话说
: 检察官去买春 大家能不能接受?
: 会不会觉得买春的人,道德有问题,应该从检察官位子上被开除?
: 有没有大家怎么看的八卦?
为什么不能接受?
其实台湾已经性交易合法化了!
只是必须待在“性交易专区”
但是全台湾根本没有一个县市成立性交易专区
不要说台湾本岛 连外岛也没有
所以才会合法变非法
一堆假道德伪善人士
你不成立专区 性交易就不存在吗?
好不容易合法了 又不真的确实执行来好好管理 才会发生这种鸟事
今天如果有好好的成立性交易专区 好好管理
这个社会就会少很多逼良为娼 和未成年卖春等等事件
民众也不用在意检察官还是法官还是军官去买春 因为是合法的
媒体也不用浪费版面报什么老师还是律师还是僵尸去买春 因为是正常的
最重要的 不用浪费警力去抓性交易
每次都在喊警力不足 看看警力都用到哪里去了?
网络钓鱼?到宾馆逮人性交易?破获招待所?
让警察去做这些事的意义在哪里?
每次都有毒品吗?都有雏妓吗?都有非法入境来卖淫吗?
大部分都是很普通的性交易 你情我愿的商业买卖
合法 却还是非法的买卖XD
然后查到个什么应召站就大肆报导 好像凿破了某个大毒枭的老窝一样
喔对了 上面还有篇什么吃鱼被鱼嫌的文章
我看驻PTT的警察很快就会找他去喝茶了
我们的警力就是浪费在干这种鸟事
作者: QBey (Q贝)   2016-01-14 23:18:00
找公娼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7-01-14 23:19:00
白嫖就不算性交易惹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7-01-14 23:22:00
牧师也是人阿 还吸毒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1-14 23:22:00
真的 为什么不顺势推动建立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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