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5日电)财政部依国际货币基金(IMF)标准
揭露2015年台湾一般政府负债新台币6兆7551亿元,年减572亿元,占
GDP比重40.31%,远低于日、义、美、法、加等先进国家,债务比率
仍属稳健。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大陆2014年负债比率为41.1%,优于同年台湾的
42.3%,但在台湾推动财政健全方案、降低负债比重后,2015年中国
大陆负债比率跃升为42.9%,超过台湾的40.31%。
国库署副署长戴龙辉指出,公债法2013年修正后,增订财政部应汇编
各级政府依国际组织标准债务资讯,并于政府网站公开;且依立法院
决议,应揭露IMF发布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GFSM)定义的8项负债金
额,因此财政部今天依法揭露2015年一般政府负债情形。
根据资料显示,2015年台湾一般政府负债6兆7551亿元,占国内生产
毛额(GDP)16兆7590亿元的40.31%。若以一般政府机关区分,中央
政府为5兆5309亿元,占81.88%;地方政府1兆2206亿元,占18.07%,
社会安定基金36亿元,占0.05%。
若与 G20国家扣除欧盟本体的19国相比,台湾优于日本、意大利、美
国、法国,加拿大、英国,以及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南非与
阿根廷、中国大陆等13个国家。但高于韩国、澳洲、土耳其、印尼、
俄罗斯与沙特阿拉伯等6国,债务比率表现仍相对稳健。
G20国家中债务比率前5名国家,依序为日本的248%、意大利的132.7%
、美国的105.2%、法国的96.1%、加拿大的91.5%。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701050394-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