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一例一休效应】工总乱教年终奖金换特休 劳动部轰“取巧玩法”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1/07 20:09
《劳基法》新法一例一休上月23日上路,屡传企业界为避免成本提升而想怪招、游走法律
边缘,劳动部今晚发新闻稿,罕见重砲怒批部分资方对劳动法令认知不足,甚至是“取巧
玩法”,其中一一解释近期媒体报导的企业怪招,唯一有具体点名的是工业总会日前公开
教资方将年终奖金改为发给特休工资及加班费之年终奖励金。
劳动部解释,事业单位依民俗发给劳工的年终奖金,属于劳工福利,发放条件及标准,可
以由劳雇双方在劳动契约中约定,或雇主于工作规则中订定;有关特别休假、加班费及休
假日等规定,是劳动基准法课予雇主的法定义务,与年终奖金福利性质的概念不同。
劳动部强调,劳工的工资、奖金或福利等,劳雇双方于劳动契约中约定。雇主如要将劳动
契约内的年终奖金改为年终奖励金,应该由劳资双方协商,雇主不可以单方面变更。
劳动部表示,劳工为事业单位重要的伙伴与人力资产,劳动部呼吁事业单位疼惜劳工,建
立劳资互信,期使事业单位可以永续经营。(生活0心/台北报导)
劳动部针对近期各方对《劳基法》新规定疑义解释如下:
一、针对“事业单位进用派遣工,或将员工改为承揽,以规避加班费”,劳动部说明如下
:
1.事业单位与提供劳务之人,双方是雇佣、派遣或承揽,须依个案事实认定。
2.事业单位对提供劳务的承揽人,如有行使指挥监督事实,经认定劳雇双方存有从属性,
则该事业单位与劳工间为雇佣关系,雇主应依劳动法令办理劳工权益相关事项。
二、针对“科技大厂遭爆借故将国定假日、休息日与工作日调移,以规避加班费”,劳动
部说明如下:
1.国定假日依照《劳动基准法》规定要放假。雇主如果确实有需要,可以经劳资协商将国
定假日调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但要经劳工同意。
2.休息日系由劳资双方协商排定,如有调整,须经劳工同意,非由雇主单方面变更。
三、针对“部分事业单位改雇用按时计酬工作者,或A公司员工至B公司工作,以减少休息
日出勤之成本”,劳动部说明如下:
1.适用《劳动基准法》之按时计酬工作者,亦享有特别休假、提缴劳工退休金及依法投保
劳工保险等权益。
2.同理,A公司员工至B公司工作,A、B公司均须依劳基法规定,为其员工提供法定权益(
如:特休、加班费、提缴劳退金^,而且事业单g茭╖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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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hc5vbbg
5.备注:
啊鬼岛老板就是抠死当世界第一 你资动部 喔不劳动部 是拿这堆老板有皮条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