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一例一休效应】工总乱教年终奖金换特

楼主: HoshinoAsuka (ほしのあすか)   2017-01-10 00:55:01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一例一休效应】工总乱教年终奖金换特休 劳动部轰“取巧玩法”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1/07 20:09
《劳基法》新法一例一休上月23日上路,屡传企业界为避免成本提升而想怪招、游走法律
边缘,劳动部今晚发新闻稿,罕见重砲怒批部分资方对劳动法令认知不足,甚至是“取巧
玩法”,其中一一解释近期媒体报导的企业怪招,唯一有具体点名的是工业总会日前公开
教资方将年终奖金改为发给特休工资及加班费之年终奖励金。
劳动部解释,事业单位依民俗发给劳工的年终奖金,属于劳工福利,发放条件及标准,可
以由劳雇双方在劳动契约中约定,或雇主于工作规则中订定;有关特别休假、加班费及休
假日等规定,是劳动基准法课予雇主的法定义务,与年终奖金福利性质的概念不同。
劳动部强调,劳工的工资、奖金或福利等,劳雇双方于劳动契约中约定。雇主如要将劳动
契约内的年终奖金改为年终奖励金,应该由劳资双方协商,雇主不可以单方面变更。
劳动部表示,劳工为事业单位重要的伙伴与人力资产,劳动部呼吁事业单位疼惜劳工,建
立劳资互信,期使事业单位可以永续经营。(生活0心/台北报导)
劳动部针对近期各方对《劳基法》新规定疑义解释如下:
一、针对“事业单位进用派遣工,或将员工改为承揽,以规避加班费”,劳动部说明如下

1.事业单位与提供劳务之人,双方是雇佣、派遣或承揽,须依个案事实认定。
2.事业单位对提供劳务的承揽人,如有行使指挥监督事实,经认定劳雇双方存有从属性,
则该事业单位与劳工间为雇佣关系,雇主应依劳动法令办理劳工权益相关事项。
二、针对“科技大厂遭爆借故将国定假日、休息日与工作日调移,以规避加班费”,劳动
部说明如下:
1.国定假日依照《劳动基准法》规定要放假。雇主如果确实有需要,可以经劳资协商将国
定假日调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但要经劳工同意。
2.休息日系由劳资双方协商排定,如有调整,须经劳工同意,非由雇主单方面变更。
三、针对“部分事业单位改雇用按时计酬工作者,或A公司员工至B公司工作,以减少休息
日出勤之成本”,劳动部说明如下:
1.适用《劳动基准法》之按时计酬工作者,亦享有特别休假、提缴劳工退休金及依法投保
劳工保险等权益。
2.同理,A公司员工至B公司工作,A、B公司均须依劳基法规定,为其员工提供法定权益(
如:特休、加班费、提缴劳退金^,而且事业单g茭╖뀊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tinyurl.com/hc5vbbg
5.备注:
啊鬼岛老板就是抠死当世界第一 你资动部 喔不劳动部 是拿这堆老板有皮条喔?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7-01-10 00:59:00
物价也给你涨了 假也给你砍了 然后又不发钱是三小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7-01-10 01:00:00
有争议的是换特休这点 年终法律没规定啊...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1-10 01:01:00
薪资压低用年终来绑人, 再来把年终洗脑成额外福利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1-10 01:01:00
惯老板:不让资方玩法就是制造劳资对立!
作者: chanollili (无声之杀)   2017-01-10 01:06:00
还用轰的直接修法重罚了
作者: swimming3 (胖皮)   2017-01-10 01:09:00
不发年终又不犯法,是要怎么罚?
作者: miha80425 (ohsialay)   2017-01-10 01:14:00
早该认清特休不可能换钱 蠢吱还以为吃到 吃香蕉吧用两根换一根还要谢主隆恩 他妈奴翻天
作者: liarboy (小う)   2017-01-10 01:16:00
不给年终不行吗?年终有在劳动契约中??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见)   2017-01-10 01:23:00
玩死低贱奴工无所谓了 最好把执政党一起玩死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7-01-10 01:44:00
资方早在政府上任前就私下谈好了 https://goo.gl/rgmSAo这些条件像是砍劳工7天假,都是政府上台前跟资方密谈好的
作者: CGZB (ZB)   2017-01-10 02:17:00
很好啊 把从应该要给的薪资从年终奖金法制化成正常薪资不然以后又一堆无缘无故扣年终的。砍假、扣薪水的企业到底找不找得到人去工作,等著看他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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