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法律
人家两情相悦 关你们屁事
凭什么年纪小一点就不能相爱?
小一点就不能有自主意识吗?
好啊 那以后投票
30岁一人一票
30 ~ 40岁一人两票
40岁以上 一人三票
这样公平吗? 都已经能怀孕了 表示她发育完整 与恋人发生关系到底哪里错了!?
不过才说要支持多元成家吗?
政府 恐龙法官 去死一死
※ 引述《zcliu026 (中港阿志)》之铭言:
: 19岁的詹姓粗工两年前与12岁的小六女学生小美交往,去年与小美发生多次性关系,致小
: 美怀孕被妈妈发现报警查获,小美为詹求情说“我不要对他提出告诉”,“我不想他被关
: ”、“希望法官判轻一点”,而詹与小美达成和解,赔偿30万元,法官因此从轻判刑,依
: 妨害性自主罪将他判刑2年,缓刑5年,以启自新。让他逃过奸淫幼女罪“3年以上10年以
: 下有期徒刑”重罪。
: 判决书指出,詹姓青年(19岁)从事粗工,103年间认识就读小六的小美,两人进而开始
: 交往,去年1月、2月、5月间,詹带小美至他家,征得小美同意嘿咻多次。
: 去年8月间,小美的妈妈发现女儿怀孕,愤而报警查获詹姓青年,他坦承与小美发生性关
: 系,并自承他于103年间认识小美,当时小美就读国小六年级,且身穿校服,足证詹早就
: 知道对方实际年龄。
: 法官审酌,詹姓青年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固不足取,但小美在警讯时说“我不要对他提出
: 告诉”、“我不想他被关”,至法官审理开庭时又说“希望法官判他轻一点”。
: 因此,法官认为詹是一时失虑犯案,且在警讯、侦查、审理期间均坦承犯行,一再表示懊
: 悔,并于犯后已与被害人家属成立调解,愿赔偿30万元,同时小美的家人当庭表示同意给
: 詹一次机会,所以法官予以减刑,宣告缓刑5年,以启自新。
: http://tinyurl.com/zwunz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