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詹姓粗工两年前与12岁的小六女学生小美交往,去年与小美发生多次性关系,致小
美怀孕被妈妈发现报警查获,小美为詹求情说“我不要对他提出告诉”,“我不想他被关
”、“希望法官判轻一点”,而詹与小美达成和解,赔偿30万元,法官因此从轻判刑,依
妨害性自主罪将他判刑2年,缓刑5年,以启自新。让他逃过奸淫幼女罪“3年以上10年以
下有期徒刑”重罪。
判决书指出,詹姓青年(19岁)从事粗工,103年间认识就读小六的小美,两人进而开始
交往,去年1月、2月、5月间,詹带小美至他家,征得小美同意嘿咻多次。
去年8月间,小美的妈妈发现女儿怀孕,愤而报警查获詹姓青年,他坦承与小美发生性关
系,并自承他于103年间认识小美,当时小美就读国小六年级,且身穿校服,足证詹早就
知道对方实际年龄。
法官审酌,詹姓青年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固不足取,但小美在警讯时说“我不要对他提出
告诉”、“我不想他被关”,至法官审理开庭时又说“希望法官判他轻一点”。
因此,法官认为詹是一时失虑犯案,且在警讯、侦查、审理期间均坦承犯行,一再表示懊
悔,并于犯后已与被害人家属成立调解,愿赔偿30万元,同时小美的家人当庭表示同意给
詹一次机会,所以法官予以减刑,宣告缓刑5年,以启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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