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40076
没“戴”安全帽辩有“带” 阿伯诬陷员警乱开单判6月
2017-01-07 12:05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61岁的陈姓男子,前年10月没戴安全帽骑摩托车,行经新北三
重环河南路时,遭吴姓、蔡姓警员拦查,陈男不爽被2警员开红单,前年11月向新北地检
署按铃申告,喊冤案发当日他有戴安全帽,因停在路边才安全帽取下,提告2警员涉伪造
文书,2员警罪嫌不足不起诉,陈男反吃上诬告罪,新北地院日前判陈男有期徒刑6月。
陈男吃上诬告罪,新北地院日前判他有期徒刑6月。图为新北地院刑庭大楼。(记者陈慰
慈摄)
去年1月,检方传唤陈男出庭,勘验警方密录器画面,发现他确实没戴没安全帽,陈男先
辩称:“我有‘带’啊!机车上都有放安全帽”,称其引用法条错误,应告2员警执法过
当非伪造文书,后又说因一时冲动提告,2员警并没有伪造文书,“我要撤告!”坦承诬
陷2警员。
法官认为,陈男仅因不满被员警开单就提告,不但浪费司法资源,亦无端使员警遭行政调
查,打击员警士气,侦查中坦承犯行,法院审理时又翻供否认,事后也未对2员警道歉或
赔偿,态度不佳,审酌陈男为低收入户又轻度肢障,因此判他徒刑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