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加班只能补休 不签约就没年终?仁爱医院

楼主: freeclouds (学习改变自己的心态)   2017-01-05 23:51:44
※ 引述《kid33 ()》之铭言:
: 加班只能补休 不签约就没年终?仁爱医院:是鼓励休假
: 一例一休上路后,对人力原本就吃紧的医疗体系产生冲击!台中市仁爱医院员工不满指出
: ,副院长刘慕贤在组长会议中表示所有加班以补休为原则,不可能再发加班费,并要求员
: 工签订新契约书,若是员工在9日前不签名交回,就暂缓发放年终奖金。
: 医院员工不满院方用这种违法巧门,或是用半恐吓的方式说“不签就不能领取年终!”,
: 批评那这跟黑道有什么两样?
: 大里仁爱医院公关鲍庆彰解释,为了因应一例一休,院方不得不赶紧计算多出的支出,以
: 便核算年终奖金要如何发放,并且也是顾虑员工应以健康为重,加了班就该以补休方式休
: 息,不要一定得领加班费,但若是员工不同意,医院仍会在一段时间后核算加班费给员工
: 。
一例一休 破解的巧门 确实就是休息日加班换休了
你让你休息日加班换休 就躲过什么1.33 1.66的问题
就算最后你补休休不完 有良心的老板 就是看你几天没补休折算几天工资给你
没良心的老板 就是补休休不完 就直接吃掉送老板了
其实一例一休相较于二例本来就是提供给老板一个巧门
这个换补休的规定是立法者有意的疏漏
http://www.ly.gov.tw/05_orglaw/search/lawView.action?no=23917
三、劳工工资采月薪制的情形时,单位每小时延长工时工资额,攸关劳工权益甚钜,爰建
议宜明定其应以每周法定工作时数换算为全年工作时数,得出每月平均工作时数后,计算
之:另实施弹性(变形)工时制度,为避免雇主“借由变形工时之名,行延长工时之实”的
弊端产生,应明确一定规范,予以杜绝消弭之;又,延长工作时间依法雇主应加给延时工
资,若劳工选择补休而放弃领取延长工资时,为保障劳工权益,使延长工资与补假休息同
价,并促使该法律关系早日确定,建议草案增订工资额同额换算补休时数之规定。
想不到现在这些资方竟然会利用一例一休来合理自己涨价的理由
说什么 加班费很高 负担不起 blabla 之类的 纯属唬烂
为了节省成本 资方都会像这篇新闻一样 跟劳工"协商" 同意选择 加班换补休
所以连政府今天都公开说 一例一休 增加的企业成本是多少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37359
制造业劳动成本新增总成本才0.1% 服务业劳动成本新增总成本才0.22%
但是这些无良资方 涨价都是5%以上再涨价的 然后加上行政院长还跟你说涨价是必然
根本就让这波涨价变成一种跟风上涨
一例一休真的没什么了不起 加上劳动部不断地开漏洞给资方来钻
(连休息日出勤都还定请假规定了 摆明就是让雇主可以有工具可以逼员工在休息日
做多少小时就领多少小时 失去原本做一算四 做五算八这个优待计算方式的美意)
我觉得板上一堆脑残一直还在帮资方讲话 台湾的资方无良程度 你真的不用太帮他们担心
成本还没增加 马上就说要涨价把成本转移 台湾老板什么都吃 就是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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